电动自行车保险在蓉未被响应

来源:成都商报      2011/11/14   浏览4034次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组合保险产品涵盖了对被保险人或其年满16周岁家庭成员的第三者责任保障和被保险人本人的意外伤害保障。

 

业内人士指出,大部分的电动自行车综合险只保障第三者受伤治疗,不能保障骑车人的受伤治疗费,而且每次赔偿还有一定的绝对免赔额。

 

“满大街飞驰着电动自行车。”这是一些外地人对成都的印象之一。根据成都车管所提供的数据,目前成都市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超过129万辆(不含无牌电动自行车)。上周,成都市交管局通报了今年1月至9月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数据,在此期间,平均每5.5起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就要致1人死亡!

 

惨痛的数字面前,人人都应该看到电动自行车保险的必要性,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上周,成都商报记者在走访市内多家保险公司后了解到,早在2006年就推出的“电动自行车综合保险”近年来备受冷落,几乎无人问津。保险业内有关人士透露,该险种推出5年叫好却不叫座,5年来的投保率连1%都达不到。

 

撤掉的办理点 “业绩确实令人很遗憾”

 

上周,成都商报记者在成都街头进行了一组随机采访。在20位被随机访问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中,仅1位表示“听说好像可以买保险”,其余19位电动自行车车主均表示“不知道有保险”。

 

事实上,电动自行车综合险早在2006年就已经登陆成都市场了,人保财险是国内首家开办此业务的保险公司。据人保财险四川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人保财险面向四川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推出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电动自行车综合保险”,2010年该保险产品更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电动自行车组合保险”(以下简称“电动自行车组合保险”)。“这么多年我们一直没有停办过这项业务,希望能为电动自行车车主提供人身和财产保障,但业绩确实令人很遗憾。”该负责人表示。

 

在西玉龙街附近的几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内,成都商报记者没有看到相关保险业务的办理点。一位电动自行车销售商说:“前两年曾经有保险公司在这附近设过办理点,也有业务员来销售店面驻点,但因为办理的人实在太少,一个月都办不了几笔,这个办理点没设多久就撤了。”

 

随后成都商报记者咨询了部分保险公司的客服部门,都被告知:目前办理电动自行车保险业务只能到保险公司去办理,市面上的销售点不知道在哪里。

 

尴尬的投保率 年均承保不到2000辆

 

电动自行车保险车主并不“买账”,是什么原因呢?难道是觉得电动自行车足够安全吗?

 

根据成都市交管局上周通报的数据,从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成都市辖区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442件,死亡人数80人,而去年全年的死亡人数是86人。相较于去年全年平均每7.3起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就有一人死亡的频率,今年前九个月平均每5.5起就有1人死亡!

 

“正是因为电动自行车容易出事故,驾驶员和第三者都承受着巨大的安全风险,我们才推出专门针对电动自行车的保险。”据人保财险四川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电动自行车组合保险产品涵盖了对被保险人或其年满16周岁家庭成员的第三者责任保障和被保险人本人的意外伤害保障。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或其年满16周岁的家庭成员在使用电动自行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公司将依照合同和约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减少投保人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身故、残疾、烧伤或在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保险公司将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可以说是从人身和财产两方面提供了保障。”

 

据该负责人介绍,电动自行车综合险的保险期间设置为一年,期满后市民可继续购买获得不间断的保险保障,费用也较为低廉,“从数十元到上百元不等。”以目前人保财险德阳市分公司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组合保险产品为例,年保费为60元,保险公司则要承担最高3.24万元的经济赔偿责任,其中第三者责任累计限额为1.8万元,驾驶员意外身故、残疾、烧伤总保险金额为1.2万元,驾驶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额为0.24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保费60元,最高保额是保费的800多倍,但主动询问和购买该险种的市民少之又少。据了解,从2006年正式推出电动自行车综合险后,人保财险四川分公司直到2008年才开始有业务承保量,至今已承保的电动自行车共7877辆,年均承保不到2000辆;近两年,公司该项保险全省业务规模基本保持在20万元左右,业务拓展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即使不计算无牌电动自行车,该险种的投保率也没有达到1%。

 

“不保险”的背后

 

宣传不够、吸引力不足

 

这款保险在市场上的销售情况可用“惨淡”二字来形容,那么市民为什么对电动自行车保险不“买账”?

 

在随机采访中,当成都商报记者提及该险种时,受访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不是表示“不知道”,就是认为“没必要”。“买一台电动自行车才一两千元,买个保险还得再花60元?”市民陈先生觉得不划算。

 

一方面,相对电动自行车便宜的售价,每年60元的保费让很多车主觉得难以接受;另一方面,保险条款附加的条件较为苛刻,也让部分车主望而却步,比如要求电动自行车不能上机动车道,否则发生事故不予理赔。“除了一些快递公司给快递员买过外,这几年来几乎没有零散的消费者到柜台购买。”一位保险业内人士透露。

 

另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则认为,推行力度小、宣传不到位、市民意识淡薄,是电动自行车险很少有人问津的原因。其中,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保险公司业务推广的力度和保险保障范围的不甚完善。

 

她表示,一方面,由于电动自行车事故频发、风险较大,有些保险公司虽然推出了这样的业务,但几乎不会主动宣传,“赔付率太高、销售成本比其他险种大得多,保险公司很有可能会在这项业务上亏损。”

 

另一方面,则是现有的电动自行车保险条款缺乏吸引力。她坦言,大部分的电动自行车综合险虽然赔付金比较高,但只保障第三者受伤治疗,不能保障骑车人的受伤治疗费,而且每次赔偿还有一定的绝对免赔额,“这对于小擦小碰的电动自行车事故而言,并不划算。”而针对车主最担心的电动自行车电瓶被盗,保险公司的条例却不保电动自行车盗抢险,让现有的第三者险吸引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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