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制定《贵阳市电动车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贵阳晚报      2011/11/16   浏览23036次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早在2011年初,贵阳市畅通工程“缓堵48条”就提出:要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在国家标准暂未实施以前,结合贵阳市电动车快速增长实际,制定《贵阳市电动车管理暂行规定》。

 

来自贵阳市畅通办的消息称,近年来,贵阳实施一环以内“禁摩”后,电动车的增长速度较快,但是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电动车停放也存在问题。制定《贵阳市电动车管理暂行规定》的目的,就是适当限制电动自行车的行驶区域和增长速度。

 

畅通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地形来看,贵阳是一座山城,坡多且弯急,不适合使用非机动车行驶,所以贵阳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而且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会导致交通混乱,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此贵阳将制定《贵阳市电动车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

 

★他山之石

 

长沙:无牌电动车严禁上路。2009年10月1日前,电动车要到交警部门指定地点登记备案并免费领取号牌,无牌电动车不能上路行驶。

 

昆明: 电动车车重40公斤以上列入摩托车行列。2010年1月1日,昆明实施电动自行车新规确定,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两轮车将归到轻便电动摩托车管理行列。而在昆明,拥有这样体重的电单车约30万辆,这些超速、超重电动车主需办驾照后才能上路。

 

扬州:无牌无证电动车上路一律查扣并罚款50元。2011年4月7日起,扬州市交巡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针对非机动车各类违章行为展开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中,无牌无证电动车上路行驶一律当场查扣并罚款50元,如果证件齐全,被查扣车辆的车主可以直接在流动上牌点进行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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