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统一的机动车生产企业和机动车准入管理制度,一直是我国汽车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改革方向。昨日,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发布《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发布,被业界解读为乘用车产业的准入门槛将被提高,但取消了具体投资金额的限制,也给一些具备研发实力的新兴企业带来了一线曙光,中国汽车产业有望向升级转型的目标迅速迈进。
许多民营汽车企业渴望像王传福一样获得成功
提高“软实力”门槛难操作? 车企表示很难“Hold住”
有业内人士认为,与2004年的《汽车产业政策》相比,《准入规则》虽未设定具体的投资金额,但诸多更为详细的条款事实上抬高了乘用车生产的准入门槛,其中包括研发设计等软实力的要求提升。
工信部称,发布《准入规则》是为了维护乘用车产品市场竞争秩序,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对此,乘用车信息联席会副秘书长崔东树认为,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同时,也防止了外部资本的盲目进入。
业内认为,这次《规则》通过对诸如生产环节四大工艺的详尽要求彻底杜绝了KD(散件组装)模式,同时更加强调了研发环节,对提升中国汽车工业整体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
“软实力的要求并不容易达到,而且没有量化的指标,很难把控。”某车企相关负责人认为,这对一些新进入者是极大的考验。
《规则》对乘用车产品准入也做了明确规定:乘用车产品符合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有关标准规定;乘用车产品经工信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乘用车产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资质”成为压倒民营企业的“稻草”
当记者翻开现行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其中第三章“准入条件及管理”、第八条“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条件”中的第二项明确要求“应当是《公告》内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或改装类商用车生产企业”,这意味着必须是至少拥有20亿投资规模的传统汽车企业,才具备从事新能源汽车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格。
“这就把广大民营企业一棒子打死了”,刘晓静——深圳陆地方舟电动车有限公司战略规划总监——在接受电动车时代网记者采访时忧虑地指出,整车企业在传统燃油车上势力庞大、思维模式僵化,缺乏在新能源汽车这个颠覆性产业上进行创新的压力和动力,“某个利益集团的(电动汽车)联盟成立一年多,开了很多会,却没有造出哪怕一辆样车、没有得出任何成功,可见这些想要这些利益集团冒风险去做新事业,得有多么难”。
“一刀切”的管理方式,使得大量愿意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创新发展的民营企业得不到相应的扶持和鼓励,挫伤了积极性,“实际上,正是有关部门的这些不合理的规定,‘迫使’许多国内企业开始钻政策的空子,你不让他合法地进行电动汽车的研发生产,他就去造那些不需要资质、粗制滥造的低速电动车,结果把这个行业也‘做烂了’。”刘晓静告诉电动车时代网记者,国内一些企业的低速电动车根本是在“偷换概念”,欧美等国对场地电动车(即低速电动车)同样有着严格的标准,“包括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而这些在国内是没有的,许多地方完全是在放任自流,这样没有监管和引导的行业怎么可能做得好?”
实际上,放开乘用车市场准入,一直是国内众多新兴汽车企业的心声,南京嘉远电动车船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辉介绍说,欧美等发达国家对汽车产品有很明确的上路标准和要求,但从来不看企业的背景和资历,只要产品能通过严格的安全检测,就可以挂牌上路,所以国外有很多汽车企业规模都不大,有的年产不足百辆的产量。李辉呼吁“有关部门应该‘英雄不问出身’,用科学的发展观来看待新兴行业和新兴企业的崛起,不要再用严厉的企业生产资格禁锢中小企业,建立正常的产品准入机制,只要有合格的产品,就应该让企业进入市场竞争。”目前我们国家那些帮助大型企业搞“垄断”、保护大企业利益的办法在很多领域里都显示出极大的弊端,扼杀新技术、新产品的政策不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对于此次《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的发布,有可能会帮助陆地方舟这样极具潜力但资本不足的企业“脱胎换骨”,但对于广大中小研发型汽车企业来说,其影响力还需要看《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能否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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