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拉网式”清查与整治电动自行车

来源:海南日报       2011/11/19   浏览3412次   

昨天上午,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启动文明交通专项整治“拉网行动”,强化道路交通规范化管理,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拉网式”清查与整治。

 

昨天是“拉网行动”开展的第一天,当天共出动警力200余人次,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2180起、行人交通违法270起,扣留违法电动车19辆。

 

据了解,“拉网行动”为期三个多月,自昨日起至明年2月29日止。整治的重点为行人违反规定闯红灯、横穿马路、攀越护栏;非机动车(电动车)不按规定分道行驶、逆行、闯红灯、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机动车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

 

整治行动实行分段包干、定人、定岗、定责,确保红绿灯路口1名交警8名协警,人行横道和出入口4名协警,对行人、非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做到全方位无缝管控和严密的“拉网式”清查。“拉网行动”旨在促进交通参与者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交通违法乱象行为明显减少,交通遵法率分别达到85%、90%、95%。

 

据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孙文利介绍,对于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八个一律”的查处措施。机动车、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一律拖移车辆并处罚教育;不按红绿灯、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的,一律拖移车辆并处罚教育;不按规定分道行驶的,一律拖移车辆并处罚教育;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一律拖移车辆并处罚教育;在斑马线不减速或停车礼让行人的车辆,一律处罚教育;行人违反规定闯红灯、横穿马路、攀越护栏的,一律罚款教育;不听劝阻,不服从引导、纠正,以及违法行为典型突出、态度恶劣的人员,一律予以新闻媒体上曝光,送法制教育中心教育;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的人员,一律予以治安拘留或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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