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电动自行车将采用公开摇号方式实行限量

来源:厦门商报      2011/12/7   浏览4334次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厦门市将在6个行政区设6个电动自行车登记点,负责办理在用电动自行车的审验、登记、挂牌等事项;同时,设立电动自行车办理牌证工作站,受理全市各商店带牌销售新车的委托申请,负责车辆实地审核确认,车辆号牌、行驶证核发、档案的核发和交接。据悉,市民有三种方式为电动车挂牌:买带牌销售的车、岛外的携车申请、岛内的摇号申请。

 

据了解,厦门将对新电动自行车实行限量控制,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申请挂牌对象,获得登记指标后,申请人应于一个月内按照携车申请的操作步骤,申请注册登记。而岛外对新车注册登记不限量,推行带牌销售,并允许市民自行携车申请。带牌销售由商家来完成,市民不用费力。申请注册登记时需提交身份证明、销售发票、车辆合格证等材料,其中销售发票可以是定额发票,也可以是打印形式的发票。收费方面,厦门市将参考福州电动自行车牌证工本费收费标准:10元/辆(含牌、证),遗失牌、证的,分别按8.5元/辆、1.5元/证收取补发牌、证费。

 

据介绍,登记有效期为5年。已在用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有效期限,按市民提交的销售发票记载的购车时间起算。电动自行车登记有效期满后予以注销,不再延续,以达到限量控制、逐步减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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