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电动车将试行三包 换货要收折旧费

来源:武汉晚报      2006/12/28   浏览4289次   

武汉电动车“三包”元旦试行,换货要收折旧费。这是武汉市家电维修行业协会获得的消息。

根据试行规定,电动车在“三包”期内,两次修不好,第三次坏时,可以换货,但要每天收取3‰的折旧费。这样一来,2000元的电动车,一年三包期没完,就要交2000元以上的折旧费。

而上海和安徽的相关规定,只在消费者不同意换同型号或同价值的车并要求退钱时,才收取折旧费,且折旧费率仅为1‰。

市家电维修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消费者对此反映强烈,下一步可进行修改。

作者: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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