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电动车将试行三包 换货要收折旧费

来源:武汉晚报      2006/12/28   浏览4298次   

武汉电动车“三包”元旦试行,换货要收折旧费。这是武汉市家电维修行业协会获得的消息。

根据试行规定,电动车在“三包”期内,两次修不好,第三次坏时,可以换货,但要每天收取3‰的折旧费。这样一来,2000元的电动车,一年三包期没完,就要交2000元以上的折旧费。

而上海和安徽的相关规定,只在消费者不同意换同型号或同价值的车并要求退钱时,才收取折旧费,且折旧费率仅为1‰。

市家电维修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消费者对此反映强烈,下一步可进行修改。

作者:马辉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