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未上牌电动车设有30天教育期

来源:      2012/1/2   浏览4165次   

昨天,是《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正式实施的第一天,昆明交警在主城区30个主要路口和交通密集区域设置了检查点,对电动车和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展开集中整治行动。检查中,许多市民都及时为电动车办理了落户手续,还没落牌的电动车在检查中比例并不大。

提醒 现在起有30天教育期

从上午9时开始,交警部门的统一整治行动,骑车带人、超载是电动自行车主要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将持续3天。对于尚未登记落户的电动车,交警部门在1月31日前设置了30天的教育期,在此期间,未落户电动车被交警查到,将对车主进行教育,督促市民及时办理登记落户,教育期结束后,交警部门将对未登记电动车进行严格查处。3天集中整治行动,交警部门将针对电动车盗抢、无号牌、闯红灯(违反交通信号)、逆行、违法载人、驶入机动车道、非法营运、非法改拼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醒你,电动车落户了,要随身记着带上行车证,方便配合交警检查。

从昨天起,新购买的电动车落户将启用新的电动车号牌。新的电动车号牌绿底白字,比老牌照略大,车牌号启用“云A+5位数”的新编码规则,还将同时配发新版电动自行车行车证。交警表示,12月31日前购买的电动车,落户时依然使用老的牌证,1月1日起新购买的电动车统一使用新牌证。目前,昆明主城10个交警大队都开通了新证办理窗口,新牌证只能在这10个交警大队办证点落户,12月31日前购买的电动车,可在各个办证点办理老牌证落户。

交警特别提醒,根据《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目前,只有进入“昆明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4家企业销售的3个品牌、28个型号的电动车,才能在交警大队新证办证点顺利办理落户登记,市民购车时应做好计划,未进入“昆明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品牌电动车暂缓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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