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有关规定,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
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于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准确掌握政策,上述三部门根据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的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情况,公告其车型目录。
《公告》显示,在公布的第一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中,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旗下众泰和江南两个品牌,共有14款车型被列入目录名单。记者发现,被列入名单的车型主要是纯电动轻型客车和纯电动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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