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李林楷:倡导绿色出行 推行电动车

来源:经济日报      2012/3/9   浏览3018次   

  “我国应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标准,出台相关政策扶持、规范电动车的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揭阳市政协副主席李林楷说。


  李林楷代表认为,作为一种轻便、环保、低成本的交通工具,电动车近年来发展很快,在一些大、中城市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认可。有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电动车产量达2900万辆,社会保有量超过1.2亿辆,成为我国除自行车之外数量最大的绿色交通工具。


  李林楷代表说,经过测算,1辆电动摩托车配72伏20安电池,充电1次耗电1至2千瓦时,电费约1元,可行驶60公里。而同样1辆汽油摩托车行驶60公里需要花10元至15元油费。此外,汽油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会排放气体污染物,电动摩托车则是零排放。“使用电力驱动在降低出行成本和节能减排方面,优势显而易见。”


  李林楷代表建议,应加快出台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国家新标准,明确电动车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由国家制定明确统一的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和产业税收优惠扶持政策,并对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的电动车生产企业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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