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务部获悉,2007年我国将对41种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管理,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是新增项目。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是:玉米、大米、小麦、棉花、锯材、活牛(对港澳)、活猪(对港澳)、活鸡(对港澳)、蚕丝类、煤炭、焦炭、原油、成品油、稀土、锑及锑制品、钨及钨制品、锌矿砂、锡及锡制品、白银。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的货物是:蔺草及蔺草制品、碳化硅、氟石块(粉)、滑石块(粉)、轻(重)烧镁、矾土、甘草及甘草制品。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是:活牛(对港澳以外市场)、活猪(对港澳以外市场)、活鸡(对港澳以外市场)、冰鲜牛肉、冻牛肉、冰鲜猪肉、冻猪肉、冰鲜鸡肉、冻鸡肉、消耗臭氧层物质、石蜡、铂金(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锌及锌基合金、部分稀有金属、电风扇、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自行车、摩托车(含全地形车)及摩托车发动机、车架。除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从2007年3月1日起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外,其他40种货物均从2007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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