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电动车网了解,6月8日,厦门正式开展对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处罚行动,在被查扣的77辆电动车中,无牌电动自行车为57辆。
据厦门思明交警大队交警介绍,无牌电动自行车若有正式的购车发票,可到思明交警大队领回车,但需接受300元罚款。
厦门从2012年3月1日开始到5月31日期间对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挂牌登记,逾期将不予办理,因此这些无牌电动车将不能在岛内进行行驶,只能在岛外进行挂牌行驶。
据统计,厦门岛内共有3.1万电动车成功挂牌,也意味着岛内还有6-7万电动车仍然没有“身份证”,据悉,厦门此次电动车管理行动将持续至8月31日。
提示:
电动车无牌上路、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车号牌,以及改变已登记电动车整体质量、外形尺寸、最高时速等参数,将罚款300元。
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进入城市快速路、违反限制或者禁行规定,将罚款200元。
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借道或穿越道路不按规定让行,将罚款100元。
驾驶人醉酒驾驶电动车,将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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