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补贴”推动电动汽车快速发展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2/6/25   浏览672次   

  今年3月份,财政部、工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曾联合发布《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并公布了首批《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通知》规定,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节能汽车是指以内燃机为主要动力系统、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的汽车。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主要或全部使用新型能源的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以北京为例,车船税减半征收能够为购车者节约150元至2640元不等,市场需求弹性因汽车价格由1.0排量增加到4.0升以上排量的攀升而逐级降低。车船税减半支出因额度较小,难以影响消费者固有的消费取向。该政策更多的意义在于表达政府对于汽车消费的引导,帮助社会逐渐形成购车除需注重汽车质量、品牌外,还应该关注汽车排量。

  第一批减税名单上榜车型随后进入补贴目录,享受到3000元的节能补贴。车船税减半车型与节能补贴车型进行了捆绑,两项优惠政策实现了同步。本次发布的减税车型意味着同样将进入后续的节能补贴目录,享受到节能补贴。本次入选节能减税目录总计9个企业的70款车型。

  车船税减半入选企业如能进入随后的节能补贴目录,享受到“车船税减半+节能补贴”双重优惠,将有利于增进上述上市企业市场销售,为企业带来实质利好。2009年至今,我国纯电动汽车销售量仅为6700余辆,多服务于市政公交系统。在包括混动和电动在内的范围更广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市场,我国积极推进市场化进程,从2009年1月开始推行“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对购买混动和电动汽车提供最高12万元的补贴。对于电动汽车这种具有能源革命性的产品,在其可靠性、安全性、续航能力以及充换电配套设施等方面得到相应发展后,电动汽车将被更多老百姓接受。

  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中,将发展纯电动汽车作为战略方向,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仍要坚持以节能和新能源动力并重的发展道路。此前,媒体做过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当前购买意愿方面,中国14%的受访者有意愿购买电动汽车,德国4%,美国2%,法国1%;对于电动汽车发展前景,中国消费者也较为积极和乐观。64%的中国受访者认为,在2015~2021年,电动汽车将会被普及使用,而德国为49%,法国仅有13%。与此相应的是,58%的中国受访者表达了未来购买意愿,德国15%,法国为8%。

  电动汽车的价格、续航里程以及能否真正做到环境友好,成为受访者普遍关心的问题。电动汽车在市场化初期销售价格昂贵,2010年,我国中央财政在试点城市对私人购买、登记和使用插电式混合动力车以及纯电动乘用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一次性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除德国外,美国采取减税,法国提供补贴以刺激电动汽车的消费热情。

  早先科技部在“十五”“十一五”期间分别将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作为优先发展目标。目前,科技部的最新要求是加快发展纯电驱动的技术转型方向,优先发展小型乘用车和大中型公共客车。从我国目前电动汽车研发技术水平来看,发展小型电动汽车更容易产业化。小型电动车售价低,使用成本低,对消费者很有吸引力。电动车的发展路线,市场导向应优于技术导向,要把消费者的需求放在第一位。

  以国内市场看来,对于国际汽车制造商,中国电动汽车市场具有巨大潜力。对于我国,不甘居电动汽车消费大国地位,成为生产大国并参与国际竞争,电动汽车将带给汽车产业跨越式发展良机。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