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162种电动自行车可免费上牌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2/7/5   浏览5135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进行了修改,新标准简称GB7258-2012,今年5月11日联合发布,9月1日实施。长沙交警表示,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对符合机动车标准同时具有国家工信部及公安部机动车公告的产品受理注册登记;同时,将继续坚持停止城区摩托车注册登记不变,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免费注册登记。

现状  大客货车辆安全技术要求较低

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是我国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最基本的技术标准,是进行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机动车检验、机动车查验、事故车检验的主要技术依据,同时也是我国机动车新车定型强制性检验、新车出厂检验及进口机动车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之一。

目前,我国大型客货车辆的安全技术要求仍较低,与车辆安全性能相关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比例较高。为此,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实际情况修订GB7258—2004,提高机动车、特别是大型客货车辆运行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技术依据。

修订  严格卧铺公交车安全技术要求

本次修订工作的修订原则主要有: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提出特型机动车、教练车、残疾人专用汽车等各类机动车的定义和运行安全管理的技术依据,严密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主要环节;采用与管理要求相适应的机动车分类标准,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

同时,提高重点车辆的安全装置配备要求和结构安全要求,进一步严格卧铺客车的安全技术要求,提高道路运行机动车的整体安全技术性能;进一步明确公共汽车运行安全技术要求,为加强公共汽车运行安全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落实  162种电动自行车可免费上牌

对此,长沙交警部门表示,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对符合机动车标准同时具有国家工信部及公安部机动车公告的产品受理注册登记;将继续坚持城区禁摩管理不变;将继续坚持停止城区摩托车注册登记不变,对符合国家标准的162个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可以在车管所办理免费注册登记;将继续开展无牌无证、闯禁行驶等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不变。

相关  哪些电动自行车符合规定?

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对电动自行车的规定: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不小于25公里,有骑行功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路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2011年7月,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长沙市生产销售的电动车辆品牌联合审核并公告,对在长沙市申报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进行了认定和核准,明确了162个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可以在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市民可登录长沙公安交警网,查询162种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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