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是沈阳市“春节前交通秩序整治活动”集中整治日的第一天。沈阳市交警支队对行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按照支队安排,1月21日、26日、31日,2月5日、12日为行人、非机动车集中整治日;1月21日,2月2日、8日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日。
此次集中整治涉及行人、非机动车整治灯岗261个、街道58条;摩托车禁行道48条;电动自行车禁行道12条。
“您好,热闹路和青年大街是摩托车禁行路,您已经违反了沈阳市政府有关通告。”昨日上午7时15分,一辆摩托车被沈阳市交警支队沈河大队副大队长雷殿新拦下。
处罚中,很多市民都找各种理由,有的说自己不知道通告内容,有的表示有特殊情况,“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从1月1日市政府关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的通告下发,已经有20多天的时间了,但是,很多人仍然找借口逃避处罚,所以对于违法行为,我们坚决查处,这才是对市民负责任。”雷殿新说。
昨日,沈河区共分划了21个整治组,出动交通警力170余人、执罚车11辆。
而铁西大队在40余处重点灯岗,5条重点街路进行交通管理,全天共处理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违法行为180余件,扣车40余台。
铁西大队民警黄永刚说,雪天路面湿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两轮车由于两个轮子的不稳定性,车速过快时转弯、停车都很容易发生侧滑、摔倒,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所以在下雪天,尽量不要驾驶此类车辆外出。一旦外出,也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减速慢行,避让行人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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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的通告》中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12条街路通行:北陵大街、北京街、青年大街、中华路、中山路、北站路、市府大路、惠工街(惠工广场至市政府广场)、胜利大街(南五马路至北二马路)、兴华街(建设大路以南)、长江街、东顺城街。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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