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规定电动车限最高时速15公里

来源:东南早报      2007/1/24   浏览5261次   

泉州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近期全面展开。以后,非机动车最高时速超过15公里者,罚款50元。

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

在市区,我们有时会看到,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经过路口时,驾驶人并不下车推行;有时候,绿灯还未亮,就开始过马路;有的中小学生在路上扶身并行,追逐赛跑。人力三轮车体积庞大,行驶速度慢,三轮车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它一出现在路上,很多车就要跟在它后面慢慢行驶。

据介绍,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除了造成市区交通拥堵外,还引发了不少交通事故。泉州市交警支队统计,2005年12月20日至去年12月21日,泉州地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98起,占交通违法总量的1.59%;造成16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1.7%;伤11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5万元。交警分析称,非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违法抢行、违法占道行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分别有27起、14起、12起。而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正是造成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

在市区交通整治时,交警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上述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进行查处。同时,规定,未满16周岁的人不准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违反规定的,交警将给予警告。在市区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设定的最高时速基本上都达到40公里。市民在行驶过程中,时速往往在二十几公里,甚至更高。对此,交警对时速做了限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如果超过的话,将被罚款50元。

闯红灯跨护栏今后将处罚50元

跨越交通护栏、闯红灯的行为,屡见不鲜。在市区交通整治过程中,针对这种行为,交警将处罚50元。

目前市区交通拥挤的状况,除了车辆多的原因外,很大一部分的原因还在于市民不能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行人闯红灯,更是增加了市区交通的混乱状况。

一些行人对前方指示的交通信号灯熟视无睹,不管有没有车,都是“勇往直前”;而专门设立的护栏,行人为了图方便更是经常上演“跨栏”表演,一些年轻人也经常把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搬到车道上玩耍。

交警部门说,这样的行为不仅造成交通堵塞,也给自己、给其他人带来了很大的潜在危险,从2005年12月20日到去年12月21日,行人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有80起,造成19人死亡,74人受伤。交警再次明确表示,如果行人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道时,不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将会对其进行罚款50元的处理。而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或是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也将得到50元的处罚。行人如果不按规定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也会得到20元的处罚。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也将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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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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