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 无锡电动车上牌要先测"身高"再称"体重"[图]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2/8/27   浏览10250次   

据了解,从9月1日起,无锡将启用新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表》,届时电动车上牌前要对照“备案表”上的标准“量身称重”,超重、超长的电动车将不能办理上牌手续。此外,凡未取得电动自行车经营资格擅自销售电动自行车,或超经营范围销售的,将被依法取缔。

●新标准新在哪里?

须车身不超55公斤、车距不超1350毫米

从9月1日起,无锡规定,所有在该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要求除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外,其外廓尺寸、整车重量还应当符合《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管理技术参数规范》的规定:前后轮中心距小于等于1350毫米;前、后装饰件宽度小于等于500毫米;中轴长度小于等于400毫米;前、后轮胎宽度小于等于76.2毫米;整车重量(不含电池)小于等于55公斤。凡不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参数的“超标”自行车,一律不准销售。

无锡公安部门表示,目前电动自行车在行驶和管理中涉及到许多问题,除了国家没有新的标准出台外,消费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正确行驶常识的缺乏,是造成交通管理和事故频发的诱因。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从源头上加强管理。通过对车辆外形的控制,可以有效地控制电动车车速,减小车身外形,也会减少一些碰擦。

●超标车怎么办?

厂家有可能以旧换新或召回改造

按照新《备案表》规定,9月1日起,凡是未取得电动自行车经营资格擅自销售电动自行车或者超经营范围销售的,将被依法取缔。在取得资质之外,电动车企业必须严格销售新《备案表》所列电动自行车产品,同时必须符合新技术参数要求,凡不符合标准的都属于“超标”车,销售“超标”车的企业应该依法承担退、换货责任。

无锡市车管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实际情况,除劝导鼓励市民尽早更新淘汰在用体形大、速度快的“超标”车外,相关部门还将鼓励生产、销售企业主动开展“以旧换新”、“召回改造”等业务,对已生产和销售召回的“超标”车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

据了解,目前公安车管部门已在城区设立了15家公安电动车上牌点,43家电动车带牌销售点,占到全市上牌总量的70%。警方提醒市民,购买车辆应当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不要购买无编码、超标电动自行车。一旦购买到不能上牌的电动车,市民可以要求销售商店进行退换车辆,并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

●上牌程序有何变化?

程序不变,新增车辆照片打印

凡发票日期为9月1日的上牌电动车,一律要符合规定的外廓尺寸要求。同时,在现有电动车行驶证式样的基础上,增加打印车辆照片,但不会多收相关费用,保持原有的8元收费标准。市区所有公安电动办证点从9月1日起实施打印车辆照片,而市区所有电动车带牌销售点(社会办证点)将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江阴、宜兴从1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如果市民在8月31日前购买的旧《备案表》所列电动车,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注册登记,逾期一律不给予登记。凡不符合上牌条件的电动自行车,由居住地派出所进行防盗备案登记(治安财产实名制登记)。

背景资料>>>

无锡市车管所有关人士指出,旧《备案表》因存在诸多漏洞,给管理带来难度。新的《备案表》试行以来,已下发了2期共320个品牌、4833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已实际具备新、旧《备案表》更替管理的条件。为此,无锡市规定从9月1日起,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应符合新《备案表》所列电动自行车产品及相关技术参数要求。

车管部门提醒市民,从9月1日起,全市各电动上牌单位将统一启用电动车专用工具进行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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