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被误解!

来源:      2012/9/4   浏览5235次   

“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这意味着超标的电动车,将要面临上牌、上路还要考驾照、上保险?” 9月1日新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正式实施,媒体将新规中对于摩托车的定义套用在电动车上,造成以上解读。

“超标电动车被纳入机动车管理的说法是一种误解。”浙江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理事

长张顺荣告诉记者。热议的新国标是针对机动车运行,而浙江正在抓紧修订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有望在年底前后公布具体措施。业内人士提醒,杭州超标的电动车大多在出厂后更改了控制器,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车时要以安全、环保、舒适为前提,不能盲目追求速度。

1500万辆电动车按新标大多属于摩托车

9月1日实施的新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于摩托车的定义其中写到:由动力装置驱动、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为摩托车,但其中并不包括电驱动的,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具有人力骑行功能,且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等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两轮车辆。

因此,不少媒体报道得出了超过时速20公里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被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并衍生出超标车上路还需要考驾照、上保险的结论。对此,张顺荣认为,该技术条件的用意只是为摩托车下定义,并非将超标电动自行车定性为机动车,也并未重新定义电动自行车的超标标准。

“电动车的相关规定一直没有出台,现在沿用的细则是依据1999年的旧版规定,许多电动车生产企业表示旧规定已经跟不上行业发展。我们也在促进新规修订。”张顺荣表示。

据浙江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统计,目前浙江省有1500万辆电动车,若按新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来算超标的超过90%。

电动车企业等新规出来才敢大力创新

昨天,杭州庆春立交桥下的电动车市场的销售人员表示,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车,出厂时的速度可保持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一般客人都会在销售点花100多元买个控制器,速度就上去了。”销售人员介绍。

杭州建业电动车有限公司的销售总监王琦表示,按照电动车生产标准,企业出厂的电动车均要在速度、车架、刹车距离这三方面达标,一个条件不达标,整车就不合格。“浙江市场的电动车都是符合标准后才能进入市场的,而车身重量浙江的标准比国标高,50公斤以内。”王琦说道。

绿源电动车、莫拉克电动车、爵帅电动车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也在密切关注新规的新闻。“电动车管理办法一旦出来,企业才能大力创新,研发新产品。否则万一不达标,一切投入都成泡沫。”多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电动车企业看中豪华款车型的商机,在外观、舒适度上将进行改良。虽然不敢大幅度研发,但是一家企业每年在这一块的投入都高达几百万元。“豪华款的电动车面临着车身重量不达标,要增加舒适度、美观感,这就要等新标准出台。”王琦无奈地表示。

企业迷惘,近期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车时也很迷惘,万一新买的电动车被划入摩托车,损失找谁承担。业内人士提醒,想买电动车的消费者不要盲目追求速度,企业出厂的合格电动车一定是经过测试,而一旦更改零件,都会有潜在风险。“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车时要以安全、环保、舒适为前提。”业内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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