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新国标不能随意“拍脑门”需考虑百姓承受力

来源:      2012/9/4   浏览3438次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已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电动车正式变身为“轻便摩托车”,将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您要是再想驾驶电动车,可能就要办驾照、上保险了。

虽然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等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电动车不纳入机动车管理,仍可作为电动自行车正常使用。但目前符合该项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基本为零,因为电动车没有时速低于20公里的。部分电动车经过厂家限速,可满足这一条件,但多是售价在3000元-4000元的锂电池电动车,这么贵的电动车,普通工薪族也消费不起。

而且,对于很多上班族来说,价格便宜速度又快的电动自行车是他们的基本出行工具。如果电动车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意味着他们花在路上的时间会比现在多好几倍,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会受到很大影响。

电动车的确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但完全可以通过加强交通管理解决,不必采用纳入机动车管理的笨办法。何况按事故率统计,在一些人看来十分危险的电动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机率远比汽车低得多。如果把电动车硬赶上机车道,面对汽车毫无防护力的电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伤亡率会急剧上升,等于变相致广大电动车主于险境。

由于现有“超标”电动车实在太多,新国标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尴尬境地。虽然该标准已正式实施,但除了一些早已“禁电”的城市,“超标”电动车依然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执法部门也未出台电动车主要考驾照、买保险的规定,“电动车纳入机动车”规定形同虚设。

事实上,新国标修订之初,反对声即不绝于耳。很多人都建议参考美国标准(24公里)和欧洲标准(28-30公里),将电动车时速提高到30公里,以满足群众的出行需要。但有关部门仍一意孤行,不顾电动车已成为国人主要交通工具的事实,出台了根本不符合实际国情的新国标。按现有1.2亿电动车保有量计算,新国标将使近2亿人的出行受到影响(很多电动车有2个以上的使用者),如此无视民意的国标自然会遭到国人的一致抵制与冷遇。

官员们在制订国标时应多考虑普通群众感受,不能随意“拍脑门”。新国标的制订者大概从来只坐汽车不骑电动自行车,所以对“电动车纳入机动车”无切肤之痛,幻想以此来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但这一做法势必引发民意反弹,到头来规定无法落实不说,还会破坏法规的严肃性,损害政府形象与公信力。希望相关部门能暂缓实施电动车新国标,在认真、充分听取民意的基础上重新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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