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两会:代表建议制定法规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使用

来源:南京晨报      2007/1/31   浏览4842次   

不能让电动车随意提速

代表建议制定法规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使用

江苏电动车飞速发展,每个城市都有五六十万辆,对于电动车是放任自流还是全面封杀都引发争议。人大代表建议,江苏应该在全国率先制定一个合理的生产和使用管理规定,规范电动自行车。

在议案中,人大代表提到,江苏电动车飞速发展,目前南京的电动车数量至少在50万辆,无锡的是50万辆,苏州的更是多达70万辆。而江苏的电动车生产厂家也多达四五百家,产量占全国市场的2/3。但至今没有一个规范的电动车生产和管理办法,以至生产市场、使用安全等方面十分混乱。

但在实际执行中,各地却出现了不是毫无限制、放任自流,就是禁止使用、全面封杀。但无论是放任还是封杀都引起了较大的争议。亟待在全国率先建立一个合理的生产和使用管理规定,建立一个电动车生产流动使用的有序环境,尽快把电动车的生产和使用管理纳入正轨。

为此,人大代表们建议,对电动车实行分类生产和分类管理的政策。生产方面,制定强制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严格的分类生产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应超过20公里,车身重量不超过40公斤设计和生产。在设计中就考虑把电动自行车设计成不可通过改造而随意提速。工商和质监部门应把好标准关。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