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超标电动车”交通处罚引商家关注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2/11/17   浏览3509次   

虽然前不久相关部门公布了今年9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正式实施,但是在很多消费者和商家看来,这个只是对机动车的规定,实际上与电动自行车并没有太大关系,尤其是在厂商们眼中,因为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新标准还没有出台”所以并没有将该规定当回事。直到最近,他们听说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南京市交警部门将涉事的超标电动车按照机动车规定进行了处罚,不少经销商和厂家有些坐不住了,并称期待年底“新标准”尽快出台,出台后电动车市场才有可能得到进一步规范。

一起交通处罚令商家不安

本周,南京各大媒体公布了一起在很多市民看来,再平常不过的交通事故:一辆助力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车上人员皆有不同程度受伤。在不少市民看来,行驶在路面上的电动自行车有刮擦、碰撞很常见,但是,在这起事故中,交警部门发现,两辆电动车都没有牌照且都是超标车,后来将涉事的两辆超标电动车按照机动车进行了处罚。这不单引起了媒体的关注,更加引起了经销商和厂商的注意。

“对于我们经销商来说,厂家提供什么产品,我们就销售什么产品,但是现在不少厂家生产的电动车都是超标车,怎么办?”近日,南京一名经销商打进记者电话表示很担忧,如果相关部门将超标电动车按照机动车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这将意味着,电动车将会失去很大一部分市场,消费者花了几千元钱购买的电动车遇到事故却要按照机动车处理,实在划不来。

也有经销商表示,虽然不少厂家生产的电动车都有可能涉嫌超标,但是不应该让消费者误认为,凡是电动车就是超标车,所以在短时间内,即使是合格的电动车可能也会受到影响,

市民称应该从源头抓起

对于超标电动车按照机动车处理的案例,对于一些普通市民来说,自然拍手叫好。小王家住张府园,每天步行至新街口上班,一路上电动自行车成了她必须注意的交通工具,“电动车常常从机动车之间窜出来,吓人一跳,防不胜防”在她看来,电动自行车速度快,即使遇到红绿灯,也总是比机动车快半拍,所以无论是源头新车还是已经流入市场的电动车,相关部门在执法的时候都不应该手软。

而作为电动车车主的张先生则认为,就拿自己的车子来说,买的时候,就是为了上下班代步方便,对于购买什么品牌的车子,可以自己决定,但是对于车子重量是否超标等,他们也仅凭合格证之类的书面材料作参考,有的车子买来可能是合格的,但是因为速度达不到消费者的要求,所以消费者自己就做了改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因为交通事故,被交警部门抓了,按照机动车处罚,车主觉得很难承受,而对于购买前在重量和速度上就已经超标的车子,是实实在在的超标车,对于这样不合格的车子,不是在消费者购买后通过处罚的形式遏制,而更应该从其生产源头上,禁止这种车子流入市场。

期待年底新标准出台

“不少消费者一直很不理解,每年都会有大量关于整治超标电动车的消息满天飞,但是为什么超标车越整治越多”一位外地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的相关负责人像记者透露,现在大家口头上所说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根据99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即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应不超过20公里,重量应低于40公斤,按照这个要求,目前市场上的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都可以说是超标车,因为厂家生产出来的产品必须符合消费者的需求才能有市场,而按照这个时速,消费者自己都觉得慢。但是既要适应市场需求,又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测,在这种情况下,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都本着一条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送检的样车全部是按照“99版”的标准生产出来的,但是送检通过之后,同一批次的车子就可以大量投入市场,可以说绝大多数厂商都这样搞,对于流入市场上的所谓超标车,大家都心知肚明“法不责众”。

不少厂商表示,他们得到消息,在2012年年底,新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将要出台,南京电动车行业协会会长徐亚南先生也表示,该新国标可能会在原有国标的基础上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届时,从时速到重量可能会有新的规范标准,电动车市场将可能得到进一步规范。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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