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3市纯电动公交车一次性补助50万元/辆

来源:湖南日报      2012/12/18   浏览657次   

  12月17日一大早,在长沙市赤岗冲,一辆6路公交车平稳地从车库驶出,与其他普通公交车相比,没有冲天刺鼻的黑色尾气,噪音几乎微乎其微。这是龙骧巴士投入运营的油电混合动力公交车。

 

  自国家“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启动以来,长株潭已走在全省前列。未来几年,长株潭3市城区公交、出租车要全部实现清洁、新能源化,成为全省新能源汽车营运的示范模板,并逐步扩展到其他城市。

 

  新能源汽车除油电混合动力车,还有液化天然气车辆、压缩天然气车辆等。我省新能源汽车起步较早,在2008年出台的《关于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2012年前,省、市财政每年共安排4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市场推广。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首批试点城市后,长株潭3市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长沙市设立每年1000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并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更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公交运营车辆;株洲市提出3年内设立6000万元的电动汽车专项资金,实现城市公交车全部电动化的发展目标,2011年获批全国低碳交通试点城市。湘潭市给予每台电动公交车4万元的购车补贴。株洲南车时代、长沙比亚迪在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技术领域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目前,长株潭已有38%的公交车和64%的出租车实现清洁、新能源化。

 

  根据规划,长株潭地区将加快现有车辆更新。长株潭3市城区公交、出租车全部实现清洁、新能源化。主要推广天然气、油电混合动力、纯电动汽车。在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和气源有效供应的前提下,启动沼气和餐厨垃圾燃气车用项目,供公交车和出租车使用。

 

  同时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长株潭3市新建24个加气站、2座充电站和110个公交充电机。加紧现有公共停车场的改造,力争5年内3市公共停车场配备电动汽车标准充电桩(机)的停车位达到总停车位的30%以上。

 

  湖南省还将落实好现有补贴政策,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补贴标准为混合动力公交车20万元至42万元/辆,纯电动车50万元/辆。落实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长株潭节能与新能源车汽车示范推广首批500辆车辆运营维护的资金补助意见》等政策,对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按有关标准予以补助。并争取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将纯电动车纳入燃油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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