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禁电动车应三思而行

来源:商旅报      2007/2/8   浏览6363次   

代表委员拍案说法:海口禁电动车应三思而行

本报海口2月7日讯(记者 史瑞丽/文 黎樱/图)近两年来,海口市区电动车大量涌上街头,给市区的交通管理带来了压力。2006年11月底,海口交巡警支队在市区内全民“禁电”,此举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关于电动车能否上路的问题,省法制办及海口市有关部门为此曾举行过听证会,但却一直没有结果,现在海口电动车成了“黑户”,却禁而止不了。有关部门该如何合理的解决这个问题,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也提出不少建议。

政协委员沈宁江表示:问题太多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

政协委员沈宁江表示,目前海口市区道路上行驶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有几十种,其中95%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主要问题是超速、超重、超大、“摩托”款式,由于无证无牌,以致绝大多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见红灯就闯;想走人行道就走人行道,想走机动车道就走机动车道,甚至在机动快车道上行驶;由于速度可高达50-60公里/小时,由于机动性强又经常在人行道或机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并且,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一般仅能用1年,电池对环境的污染是非常严重的,电池的回收能否像车行、厂家承诺的那样而真正得到落实。因此,政协委员沈宁江表示,应当禁止电动车上路,以缓解交通压力。

政协委员曾宪云认为:加强管理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

政协委员曾宪云表示,电动车是以蓄电瓶作为动力的,是一种最干净的动力能源,现在世界各国正在大力研制和推广蓄电瓶电动车,对于海口来说,应当禁止的是哪些没有牌照、随意停靠、超速抢客的摩托车。

曾宪云认为,交警一纸禁令,给普通老百姓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数以万计的电动车不能上路了,该如何处理那些电动车呢,并且禁止的结果适得其反,老百姓最后只能“走小道,躲交警,交罚款”,抓了放,放了抓,只是让交警接收的罚款越来越多,不能从本质上解决问题。曾宪云认为,政府应多动动脑筋,考虑如何解决噪音严重、排出废气安全隐患又多的摩托车。

人大代表:决策要从实际出发为百姓着想

在上午代表团发言的间隙休息时间,我们采访了几位人大代表。其中海口市人大代表团的韦泽轩认为,目前,广东等城市已经率先取消了摩托车。并且摩托车事故很多,现在“两抢一盗”的犯罪分子都是骑摩托车做案的。海南以后也将会逐步禁止摩托车,这对于买不起汽车的老百姓就很不方便了,而电动车以后势必成为百姓代步的交通工具,所以,应当从老百姓的实际出发,合理去解决和规范这个问题。人大代表孙和军认为,目前在许多城市,都允许电动车上路,海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范管理,科学疏通。

在听完这些代表和委员们的观点后,我们集中了其中一些委员的建议,也希望有关部门能真正科学合理的解决这个问题,给电动车一个合理的“身份”,也让老百姓有一个明确的方向。

沈宁江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放行规定

如果海南省政府认为在海口市区禁止使用电动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不妥,请省政府尽快出台其使用规章或制度,包括:(1)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是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才准许在海口市销售及上路行驶;(2)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是否要上牌?是否要买保险?(3)闯红灯、逆行如何处理?(4)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是走非机动车道还是走机动车道?如果走非机动车道,在某路段无非机动车道,能否上机动车道?(5)如果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发生交通事故由谁负责?(6)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是1人骑还是可以带人?如能带人可以带几个人?等等。

曾宪云建议:科学引导解决“禁电”问题

靠强制命令和罚款,不是人性化处理这个问题的根本办法。曾宪云建议,政府应慎重考虑关于禁止电动车上路并进行罚款的决定,应该让电动车上路,并且只有加以规范管理,科学引导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他建议省法制委员会对此进行详细的调查与听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制定允许电动车上路的具体事项。

曾宪云建议,为了解决交通堵塞与发生事故的问题,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发布通告的形式,公开电动车可以骑行的道路与时间,让百姓明白如何保证交通顺畅和交通安全。总之,要从根本上解决,单靠罚款与命令,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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