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修订草案十一稿发布 电动车新国标有望年底出台

——松吉抢占先机引领锂电车行业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3/4/17   浏览9019次   

提要:继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委员会主任陆金龙透露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修订工作情况之后,万千瞩目关注的已形成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标修订草案第十一稿在近日发布,引起各方关注。据悉提交给各相关管理部门和社会各方听取广泛意见后,最终的电动新国标有望在年底出台。松吉抢占先机,引领锂电车的新一轮大升级。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标准修订草案说明

在国家相关部门指导下,2011年11月中国自行车协会组织全国自行车标委会、电动自行车分标委、助力车专委会、部分重点企业、主要省市协会、相关检验机构成立了推动电动自行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的协调组、专家组和起草组,启动新一轮的电动自行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标准协调组、专家组和起草组多次听取公安部、工信部、质检总局、摩托车行业等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反复讨论了修订草稿,通过前后十一稿的修改,最终形成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修订草案。

一、标准修订概况

本次形成的GB17761《电动车通用技术条件》修订草案中,共有29条技术要求、53项技术条
款,与现行GB17761-1991版本(一下简称“99版标准”)23项技术要求、34项技术条款相比,增加了6条技术要求、19项技术条款。修订草案在“99版标准”的基础上,完全保留了11项技术条款,修订了16项技术条款,增加了26项技术条款,取消了10个项技术要求。

二、标准修订特点

本次形成的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修订草案,在产品要求方面,主要围绕提高产品安全性、先进性、舒适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修订。

在产品安全性方面共有42项技术条款,其中,涉及交通安全条款7项,防火安全条款11项,使用安全条款21项,财产安全条款3项,最大限度确保产品质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防止火灾发生,防止车辆本身故障引发安全事故发生,防止车辆被盗发生;在产品先进性方面共有16项技术条款,其中,属于首次提出的技术条款4项,国际领先的技术条款5项,提高技术要求的条款有7项,创新了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条款,同时与国际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接轨;在产品舒适性方面共有7项技术条款;在产品可操作性方面共有2项技术条款,其中,对产品的整车编码和车辆识别进行了规定,并作为强制性要求。

三、标准修订重点

1.车型分类

本次形成的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修订草案对电动自行车的定义进行了修改,根据我国各地的道路资源、车辆密度、人口密度、使用习惯、行驶距离、驾驶用途等不同,按驱动能量的来源方式,将电动自行车产品分成三类——智能型(Ⅰ型)、助动车(Ⅱ型)、电动型(Ⅲ型)。这样进行分类,充分考虑了我国南北地区、东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特大城市、大中城市、城乡结合部与广阔农村的消费者的不同骑行路况环境、不同骑行习惯用途,充分体现产品标准修订的科学性、客观性、人性化,有利于促进产品开发,技术进步,产业发展,行业规范,便于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能够简单、便捷地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科学管理。

2.骑行功能

本次形成的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修订草案中,除对轮径小于455mm(18英寸)的第三类电动型电动自行车允许不装脚蹬骑行装置之外,其他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安装脚蹬骑行装置。该技术条款主要是为了避免轮径小于455mm的电动型电动自行车,因安装脚蹬骑行装置而在车辆行驶拐弯时出现车身倾斜,脚蹬刮擦地面而引起车辆翻地出现安全隐患。该技术条款既传承“99版标准”,又符合农村及城镇居民出行需求,已被广大消费者所接受。

3.限速断电功能

为了改变在用电动自行车车速突破32km/h现状,防止电动自行车实际使用车速无限制增加,便于管理部门监管,确保电动自行车行驶安全,在《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修订过程中,通过对国内外电动自行车标准广泛调研,尤其是欧盟和中国台湾电动自行车标准的调研,综合考虑我国电动自行车实际使用情况、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产品技术现状和社会可接受能力,在充分征求道路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将“99版标准”的“最高车速”更改为“限速断电功能”,要求“电动自行车当车速达到26km/h时具有自动断电功能,并有防篡改设计。”

4.制动功能

本次形成的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修订草案,对电动自行车的制动性能提高了要求。与“99版标准”相比,在以20km/h作为试验初速度的条件下,一方面增加了单用后闸的制动要求,另一方面又缩短了制动距离,提高了产品使用安全性。(具体见表1)
  

1    制动性能对比表

试验条件

使用车闸

1999标准

修订草案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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