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暂行办法》公布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3/4/23   浏览750次   

  据中国电动车网了解,由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七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于昨日向社会公布。

 

  根据该办法规定,为鼓励电力等企业发挥技术、管理等方面优势,组建专业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对在示范期(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内,由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投资且符合扶持条件的充换电设施,给予不超过30%的财政资金支持,补贴资金在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

 

  对于用户充换电的用电费用和服务费用,该办法称,自用充电设的施用电费用将按照上海市居民电价收费,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的用电费用参照上海市工商业电价收费。同时,在示范期内,对自建自用、自建专用的充换电设施免收服务费用。

 

  此外,办法鼓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到电动汽车用户所在单位建设充电设施,私人用户在住宅小区有固定停车位的,小区物业、业委会应支持、配合建设充电桩,同时私人用户也可以通过自建、委托代建等方式建设自用交流电充电桩。

 

  另据了解,用户在购车时可向汽车经销商提出1~2个公共区域充电充电设施建设地点建议,汽车经销商应定期向交通和道路主管部门反馈建设需求,上海市能源主管部门应会同交通、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在编制区域充电设施发展规划时综合考虑,以最大限度的综合利用资源。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