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现状分析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3/7/8   浏览8462次   

 

【中国电动车网】早在2009年1月,我国即开始启动了新能源汽车“十城千辆”推广工程,通过3年的培育,新能源汽车目前已在多地落地生根,开枝散叶,“十城千辆”工程已由开始时的北京、上海、重庆等13个城市扩大到目前的25个,这对促进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发展无疑具有十分明显的示范作用,新能源汽车相比燃油汽车优势明显,可真正实现了低能耗、零排放、弱噪音、无污染。不论是从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新能源汽车都有着很大的优势。

 

然而,客观地看,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依然面临很大的挑战,主要体现在:

 

第一,地方保护主义。目前,地方保护主义使得外地车企进驻试点城市受阻,使得品质性能可靠的新能源车型失去在多种运行环境下扩大推广的机会,这十分不利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壮大。

 

第二,地方试点城市扶持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未正式出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作为推广新能源汽车的配套性设施的充电桩的规划建设尚未有一个合理的方案,这直接关乎一个城市的电动车的推广问题。

 

第三,没有落实对新能源汽车全免或减征车辆购置税。

 

第四,在政府公务车采购方面政策倾斜度不够,难以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示范带头作用,增加普通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信心。并且舆论宣传、科普宣传的力度不够大,需搭建更多用户体验平台,提高新能源汽车的公众认知度。正确引导,形成一种包容、尊重、客观的公众认知环境和氛围。

 

推广新能源汽车,一方面我国的汽车生产商要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创新步伐,研制出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在产品品质和价格上争得主动权和竞争力。另一方面应该从国家层面制定细化且具操作性的推广政策。

 

第一,强化充电设施。借鉴深圳经验,将充电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到城市整体规划,对新建办公楼、车站、商场、酒店、住宅小区等项目,充电车位按比例强制进行配备,并减免或者免除新能源车配套设施建设的行政服务性规费。

 

第二,积极培育市场,扩大市场运作。对新增政府公务车、出租车、公交车等,新能源车按比例强制配备采购,以此凸显政府政策导向功能、增强新能源车的示范效应。省市对购买新能源车简化上牌、年检等流程,减免或免除年检、道路、泊车等收费。

 

第三,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由于我国电动车产业的发展与欧美发达国家基本同步,产品核心竞争力与国外差别不大,是目前我国抢占世界市场、并能与发达国家同台竞争的重要产品。国内各省市应打破地方保护主义,避免各自为政的产业发展局面,互通有无,通过政府组织的产品及技术交流活动,提高电动车的核心技术水平,以提高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第四,加大自主品牌建设力度。国家应该从发展综合国力的高度,重点打造几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国品牌,通过支持自主品牌参加国际品牌、高水平国际车展、鼓励自主品牌产品出口等多种形式,支持中国品牌在国际市场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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