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偷电动自行车 一律刑拘

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2007/3/2   浏览3914次   

昨日,公安部举行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会议。记者从福建省公安厅了解到,自2007年3月至7月,福建省将以派出所为单元全面排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治理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等)被盗问题专项行动。
  据统计,2006年全省共破获自行车被盗案件4134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1604人;查获、收缴自行车2154辆,其中电动自行车423辆。当前福建省自行车被盗现象仍十分突出,仅今年1月份全省就接到自行车被盗报案2045起,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报案1058起,未报案的不在少数。
  福建省公安厅昨日表示,这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盗窃自行车高发区域、部位得到及时整治,自行车被盗案件明显下降;彻底取缔非法设立的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及收购赃车的废旧收购点、自行车维修点等工作。
  整治打击重点是:存在自行车非法交易的旧货市场、废旧收购站(点)等场所,收赃销赃的自行车维修点、出租房屋;盗窃自行车团伙、收购销售赃车场点业主和发现自行车窝赃不报的出租房主。
  福建省公安厅还表示,今后,对盗窃电动车等高档自行车的,将一律刑事拘留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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