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电动车网了解,泉州市10月16日起将停止办理超标电动车登记上牌手续,届时警方将开始查处无牌上路行驶的电动车。
根据泉州市6月7日发出的《关于加强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中的要求,7月1日起,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洛江区万安街道区域内市民合法拥有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合标电动自行车可长期登记挂牌,超标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登记上牌以后,可以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超标车所有人应于2013年7月1日至10月15日期间申请临时登记上牌,2013年10月16日起停止办理。
泉州交巡警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已经取得电动车牌照的市民应该规范悬挂车牌,牌照共有大小两块,大车牌挂在电动车后,小车牌则挂在电动车前。此外,市民还应该随身携带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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