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警方开展专项行动自行车被盗须立案

来源:楚天都市报      2007/3/14   浏览4064次   

据悉,11日起,荆州市警方发起为期4个月的打击盗窃自行车专项行动。此次行动要求,自行车被盗,警方必须立案。

根据规定,市民自行车被盗,警方必须受理并作为治安案件立案查处,构成刑事案件的必须立案侦破。盗窃电动车等高档自行车的,警方将一律予以刑事拘留,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盗窃普通自行车的,将依法行政拘留。

据悉,7月底前,警方将建成被盗自行车和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建立盗车人员“黑名单”制度。

警方昨吁请市民,自觉抵制自行车非法交易,积极举报相关线索。对举报有功者,将给予100元至5000元的奖励。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