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电动车自燃殃及二百多“近邻” 充电过度

来源:      2014/4/17   浏览4123次   

昨日凌晨5时许,郑州市丰庆路青年居易小区地下电动车棚突燃大火,殃及240多辆电动车,幸未造成人员伤亡。起火的原因很可能是电动车在充电过程中自燃所致。

 

昨日上午8时45分,位于郑州市丰庆路与东风路交叉口以北的青年居易小区内,不少居民或在检查自己电动车的受损情况,或擦洗车身上的黑灰。小区内受损最大的是一家紧靠车棚的超市,几乎所有的商品都落满了物品燃烧后的黑灰。

 

车棚内侧,尽管一架大功率排气扇正在朝外排气,但气味依然刺鼻。漆黑的车棚内,不少电动车过水,并不同程度受损。车棚最内侧靠墙处,至少10辆电动车只剩下了金属骨架,临近的窗户全部破碎,外墙被熏黑。该车棚共有245个充电位,在门内门外建有值班室,并配置了消防器材。

 

“啥原因?还不是因为有辆电动车充电自燃了!”新世纪物业公司青年居易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说,事发在昨日凌晨5时许,当时火势蔓延很快,她的同事连续用了3个大号灭火器都没能扑灭明火,只能向消防部门求救。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相关赔偿责任,他们现在还说不了,需要消防部门的调查认定。

 

昨日下午,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主任唐军律师受访时表示,一般意义上讲,居民向物业公司交费停车充电,就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合同约定,物业公司有义务保证充电电动车的安全。出现事故,业主有权向物业公司索赔。此外,在调查认定的基础上,物业公司有权向引发事故的电动车车主追索损失,“这是有判例的,但确切法律关系,需要进一步认定”。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