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市交警大队宣传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来源:      2014/4/23   浏览6201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5月1日将实施。近日,阿拉山口市交警大队为提高《办法》知晓度,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阿拉山口市交警大队将LED显示屏作为宣传面大、宣传效果较好的载体,利用移动和联通公司,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四大银行,邮局、客运站等单位设置的户外LED显示屏,进行24小时不间断滚动播放《办法》宣传语;设计制作《办法》宣传彩页4000余份,由交警在上路执勤和入户走访时向群众发放;制作展板2块,在交警执勤岗亭处摆放,由执勤民警现场讲解;制作大型挂图5幅,在学校、社区、客运站等人员集中地点张贴。

 

阿拉山口市交警大队还利用网络信息媒体,通过微信、微博、QQ等形式,发布《办法》的实施时间及相关内容;并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入户走访群众时,面对面宣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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