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昌乐电动汽车上路需“身份证” 驾驶员需持C3驾照

来源:齐鲁网      2014/5/9   浏览24916次   

如今在大街上,我们会发现除了汽车数量明显增多以外,越来越多的还有“无牌照”的电动汽车。它们大都打着“观光车”“游览车”等旗号招摇过市,它们行走在机动车道,还能“熟练”地与机动车“卡位置”,但是驾驶员却往往没有驾照。“无牌照”电动汽车存在的安全隐患,早就引起关注。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昌乐县制定《昌乐县小型纯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对境内的小型纯电动汽车办理登记制度。该暂行办法规定小型纯电动汽车走机动车道,并要求驾驶人员应当取得C3及以上驾驶证。小型纯电动汽车的道路交通管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照国家机动车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如发生交通事故,参照机动车的管理规定依法处理。

 

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规定,小型纯电动车登记需要下列材料:

 

(一)小型纯电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三)小型纯电动汽车来历证明;

 

(四)小型纯电动汽车整车出厂证明;

 

(五)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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