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部门管不了一个电动自行车?

来源:      2014/5/14   浏览9149次   

电动自行车,因快速便捷在大中城市颇受青睐。不过因缺乏有效管理,超标超速现象频发,加上部分驾驶人逆行、抢道等行为,带来了不少安全隐患。针对如何管理的问题,交管、质监、工商等部门却各执一词。

 

随着全国各地加快城市建设,工地四处开花,私家车快速增长,城市交通无处不堵,电动自行车也因其经济实惠、轻便灵活、健康环保成为不少市民的交通工具。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接近2亿辆,并且还在以每年15%的数量增长。令人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种新型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在方便人们出行的同时,由于其车速快,制动性能差等因素,其交通事故也呈逐年上升之势,也正在成为新的“马路杀手”。根据交管部门统计数字显示,在所有交通类型的伤亡人数中,驾驶电动自行车死亡和受伤人数均排在第四位。

 

分析电动自行车事故逐年上升原因,除使用电动自行车群体过于庞大,城市道路设计存在漏洞等因素外,更主要的原因与交管、质监、工商等三个电动自行车管理部门密不可分。这样说,并非信口开河,从媒体公开报道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来看,主要原因一是擅自改装提速,导致速度过快;二是因交管平时对其违章管理少,导致其超速违章行驶;三是销售市场监管不力,导致一些超标、超速车随意出售。

 

超标、超速电动自行车引发社会关注并不是什么新问题。早在1999年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2011年3月,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质监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从生产、销售和使用等方面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并结合本地实际,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但因各地执行力度不一,效果并不明显。

 

那到底是管不住是因为难管?不归我管?还是没人管呢?

 

从报道中看,交管、质监、工商等部门各执一词的说法,让人不能不想到,在管理上有相互推卸责任之嫌疑。不然又如何解释交通部门“超标电动车速度快、体量小,容易逃脱。一旦严格执法,还容易增加与个体之间的冲突”;质检部门“电动车出厂时都有限速器,在销售环节出现的‘改装提速‘等问题,应该由工商部门查处”;工商部门“电动车的变速器为什么能随便修改?这是不是质量不合格?”

 

难道三个部门真的管不了一个小小电动自行车吗?其实不然,只要三部门各尽其职,质检部门依法严控其生产质量,要求生产企业要对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安装不可拆除或调节的限速器,杜绝超标、超速电动自行车进入市场。交通部门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一律登记注册上牌,对违章的依法处理。工商部门加强销售门店管理,严惩销售超标超速电动自行车,相信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安全会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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