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或将区域性限行电动车 逐步扩大范围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7/3/19   浏览5006次   

治摩后,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猛增一倍多,3个多月11人死于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近日记者从东莞市交警支队获悉,东莞或将先区域性限行电动自行车,然后再逐步扩大电动自行车禁行的范围。

省府组织有关部门调研

自去年治摩以来,关于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的问题,一直广为市民关注。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关于地方政府决定是否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问题,需要经过省政府批准后才能施行。据了解,去年年初,东莞市政府曾制定了东莞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方案,并上报省政府。

东莞市交警支队卢伟琪支队长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对于是否在东莞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省政府非常慎重,组织了与交警部门对口的法制、交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研,但是目前还没有批准东莞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方案。

电单车事故猛增一倍多

记者近日从东莞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年以来(2006年12月21日至2007年3月11日),东莞全市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82宗,11人死亡,9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5700元。

去年同期事故37宗,0人死亡,4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万多元,同比四项指数同比上升122%、100%、111%、84%。而2006年全年才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245宗,14人死亡,27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9万多元。

交警部门分析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电动自行车车速较快,自身重量轻,制动性能差,加之行驶过程中无声无息,不易被察觉,在转弯、遇情况采取制动措施等情况下极易发生事故。另一方面是目前未经培训考核就随意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人很多,有的初次驾驶就开到路上,容易导致驾驶人因对车辆性能掌握不够,遇紧急情况操作不当而发生事故。

最后可能扩大禁行范围

对于近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出现了大幅度增长的现实问题,卢伟琪表示,从交通管理角度出发,当然是希望能够全面禁止,但预计最终的结果先是区域性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然后分步骤、逐步扩大范围来禁止。

交警部门表示,针对东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将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的宣传。另外,交警部门提醒,为避免损失,市民暂时不要购买电动自行车,等规定出台后再作决定。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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