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低速电动车勿因噎废食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4/6/9   浏览7428次   

最近低速电动车成为了舆论焦点。5月20日,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从5月份开始,在全省展开为期一年的整治代步车行动,遏制和解决代步车非法生产、改装、销售、营运、上路等环节突出问题。整治的范围包括,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以及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四轮车。出台的一系列举措也颇为严厉,包括:驾驶无证且属于拼装、报废车的,依法扣留驾驶证,收缴车辆,并依法进行处罚;对无资质非法生产等的企业、作坊、窝点及倒卖合格证等手续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产品,吊销营业执照或查封等措施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由于低速电动车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根据通知要求,在山东省保有量巨大的低速电动车显然也在整治范围内。作为我国低速电动车最大的生产基地和消费市场,山东省也是国内首个获工信部认可的推广试点省份,并在省内出台了试点管理办法。此次严厉整治,是否意味着山东政策发生了变化?

 

据悉,整治的起因归结于今年央视3·15晚会对山东部分违法四轮车厂家和经销商的曝光。对此,当地汽车行业协会有关人员和低速电动汽车行业的骨干企业认为,鉴于行业内鱼目混珠、良莠不齐的现象,整治行动能够淘汰低质低端的企业,让市场更为规范。但他们也提出不应搞一刀切,“对部分粗制滥造的企业和产品可以进行清理,但不应该对整个行业都进行限制。”汽车行业协会的人更是提出了“确定门槛、分类管理、疏堵结合、有序发展”的意见。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部门应该看到,低速电动车由于价格便宜,使用方便,能够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无需政策补贴就拥有广大的市场空间。以山东省为例,去年低速电动车销售超过12万辆。而截至2013年,我国累计生产的各类受政策鼓励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仅7万多辆。相比之下,市场欢迎程度立见高下。此外,低速电动车也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完全可以成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补充。但一直以来,由于受政策排挤,缺乏相应法规的制约和有效监管,从而导致生产、使用环节无序发展,出现各种乱象。对此,政府的整治应该是合理规范引导,加强法制监管,不能因为出现了某些问题,就无视全行业的发展和老百姓的需求。全面叫停低速电动车,无疑是因噎废食,把孩子和脏水一起倒了。

 

笔者认为,目前的当务之急是顺应民情,放开低速电动车市场,设立行业标准、企业准入条件,将其纳入保险体系,从而规范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并在使用环节予以管控。或许湖北襄阳市的做法值得借鉴,近日襄阳市通过了《低速四轮电动车管理办法》,将允许时速50公里以内的低速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上牌、购买保险,并让它在除高速以外的道路上行驶。

 

通过整治来规范鱼龙混杂的低速电动车市场,其出发点和用意固然是好的,但如何科学治理和规范是摆在山东省有关部门面前的问题。目前详细的整治细则还没有出台,笔者希望山东省地方政府能够慎重权衡多方面因素,真正起到规范市场,有效引导消费的目的。此外,笔者也想提个醒,如果因为央视的一次曝光就否定整个市场,随意推翻原有的试行办法,这既违背了民意,也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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