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高档自行车者,一律依法刑事拘留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盗窃普通自行车者,一律依法行政拘留
●对被处罚后再次盗窃自行车者,将依照有关规定对其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民举报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行为最高可获奖金5000元
日前,记者从抚州市公安局召开的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现在开始至7月31日,抚州市公安机关将联合综治、建设、经贸、工商、质监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从现在开始,盗窃电动自行车等高档自行车者,一律依法刑事拘留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盗窃普通自行车者,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对被处罚后再次盗窃自行车者,将依照有关规定对其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为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自行车,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如今一个家庭拥有两三辆自行车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与此同时,针对自行车的盗窃犯罪也愈演愈烈,毫不夸张地说,大部分拥有自行车的家庭都丢过车,有的甚至丢过几辆、十几辆。采访中记者感到许多市民对丢失自行车表现十分平静,甚至有点麻木,丢了再买,买了又丢。
在市区某医院上班的孙女士告诉记者,5年中她家至少丢了10辆自行车,读中学的儿子去年一年就丢了3辆。有一次孙女士新买了一辆自行车,上午买的,下午骑车去洪客隆超市购物,自行车放在超市门外不到30分钟就丢了。丢车丢怕了的孙女士现在都有心病了,骑自行车外出不但要用两把锁锁住前后两个车轮,而且其中一把锁一定要锁住小树、铁栅栏等固定物;如果是一家人出行,就把三辆自行车锁在一起。
像孙女士一样,为了防盗,许多市民只能给自行车加锁,自行车越新锁越多。在市区某企业的一栋宿舍楼记者看到,由于没有柴间,车放在楼下又不放心,许多居民每天晚上只能将自行车扛上楼,有的要扛到5楼。
目前,市区自行车被盗案件主要发生在商场超市门前、未设专人看车的生活小区、中学(大学)校园等处。在派出所采访时记者了解到,丢自行车的市民很多,但丢自行车后主动报案的很少。也难怪,前些年自行车还要打钢印、年检,现在这些程序都免了,购一辆自行车装把锁就可以骑。也许是丢了无从去找,所以只能自认倒霉,而市民这种消极心态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偷车歪风。
由于自行车经常丢,一些市民不敢买新车,只好去买价格便宜的黑车。这些黑车大多重新进行过拼装,常常是“凤凰”的车把,“永久”的三角架,后轮挡泥板又是“金狮”的,让失主不易识别。黑车市场的走俏,反过来又刺激偷车贼疯狂作案,从而形成恶性循环,自行车被盗问题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据了解,在此次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中,打击的重点对象是自行车盗窃团伙,特别是盗运销“一条龙”犯罪团伙、收销赃车的业主、窝藏被盗自行车而不报告的出租房主;重点整治非法交易自行车的旧货市场、废旧品收购站点、有购销被盗自行车嫌疑的修车点;重点检查易成为窝赃场所的出租房屋、废旧仓库、施工工地等部位。
本着打防结合的原则,相关部门将强化自行车源头管理,尽快建立自行车被盗信息管理系统等,同时,建立群众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0794-8255391和0794-8224900;市民也可以直接拨打“110”举报,市民举报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行为最高可获奖金5000元。(洪向峰、 胡新平)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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