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烟台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对本市城区销售电动自行车和汽车的经商商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培训,并引导他们对购车者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以此在交通管理的“重点人群”和“重点对象”中“推销”交通安全常识,增强了交通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特效性,收到良好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几年,随着电动车自行车和汽车销售量的大幅度增加,特别是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上升。为了有效地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稳定辖区的交通安全局势,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决定从各个小的“源头”抓起,对辖区销售电动自行车和汽车的销售商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在培训工作中,一是采取集中培训和登门培训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在培训内容上引导他们对购车者讲明电动自行车和汽车的属类,应该在什么样的道路上行驶;三是驾驶汽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四是汽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出现哪些技术故障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等等。
汽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接受培训后,能够积极地向购车者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既增加了销售量,又增强了购车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宣传者和受宣传者实现了“和谐双赢”。(通讯员刘洪乐)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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