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电动汽车将分时租赁 交通委车称仍需限行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4/7/1   浏览3933次   

6月27日上午,北京市科委联合相关委办局发布了《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4—2017年)》,加大公交、出租、分时租赁、物流、公务、环卫6个公共领域及私人领域的示范推广工作。到2017年,本市将提供17万辆电动小客车指标。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动汽车仍需限行。

 

出租车

 

10个郊县全用电驱动

 

新增车辆全部采用电动汽车,加快研究出台出租车更新为电动出租车的鼓励政策,推动存量出租车辆有序更新为电动汽车;在10个郊区县区域,出租车全部采用电动汽车,各郊区县加快充电站选址建设,完善快速充电网络。

 

此外,还将开展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示范应用,建设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网络,成为城市多层次公共交通体系的组成部分。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新出台的行动计划聚焦末端物流配送,在邮政快递、电子商务末端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电动物流车。

 

公务车

 

新增车均采用电动车

 

在公务车方面,行动计划规定,新增的公务车、具备更新条件的公务车、党政机关机要通讯车,原则上均采用电动汽车,并在本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现有停车位,建设一定比例的充电桩,专门用于电动汽车的充电和停车。

 

将制定购车补贴政策

 

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电动汽车,在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市场能够支撑的条件下,提供17万辆电动小客车指标。

 

2014年完成两万辆电动小客车指标配置,争取出台有关政策鼓励老旧机动车更新为电动汽车。

 

未来拥有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在更换汽车时,北京市地方财政或与国家政策相配套,通过一定的补贴政策来吸引其更换电动汽车,具体的补贴金额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中。

 

小客车

 

充电网络

 

将建设5公里快速充电网

 

新出台的行动计划标明,在公交领域,将建设大型充换电站3座,对直充式电驱动公交车、增程式公交车分别按照不低于2:1、10:1的车桩比建设快速充电桩。

 

对市区电动出租车按照不低于3:1的车桩比建设快速充电桩;对区域电动出租车分别按照不低于1:1、5:1的车桩比建设交流充电桩、快速充电桩;同时在出租车企业建设慢充桩。

 

2014年力争完成小营公交车充换电站建设,启动通州土桥和昌平未来科技城公交车充换电站建设,推进电动出租车充电设施建设。

 

在社会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停车场、大型商超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电动汽车专业营销店、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地建设10000个快速充电桩。

 

今年重点研究制定在首都机场、南苑机场、北京站、北京南站、北京西站等大型交通枢纽,以及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充电设施配建规范,完成1000个快速充电桩建设,在五环内初步建成5公里半径快速充电网络。在新建及改建建筑方面,将按照不低于18%的停车位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并将此作为规划审批条件。

 

政策制定

 

从购车环节延至用车环节

 

新发布的行动计划,将政策从购车环节向用车环节延伸,在购车、用车、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保障等环节实现全覆盖。

 

在购车环节,邮政、物流等企业购买的纯电动专用车,按照国家标准1:1比例给予市级财政补贴,并支持电动客车在单位班车、旅游客车等方面开展示范运行。

 

在用车环节,积极研究差异化停车费、电动物流车优先配置货车通行证等政策。

 

对于此前传言称北京市将于6月底7月初出台电动汽车不限行政策。昨日,北京市交通委科技处处长葛昱回应称,根据目前掌握情况,电动小客车和燃油小客车仍执行工作日限行政策,未来是否会不限行,相关政策还在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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