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全市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大会上获悉,自3月21日起,市公安、综治、建设、规划、城管、房管、经贸委、工商、质监9部门,将联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打击整治盗窃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专项行动,并将研究建立自行车购销实名制,从源头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盗窃自行车团伙、前科劣迹屡教不改的、多次盗窃作案的、盗窃自行车、收销赃车数量较大的、暴力抗拒执法等违法犯罪嫌疑人,以及收销赃场点业主和发现自行车窝赃而不报告的出租房主等。对涉嫌收赃、销赃、窝赃和改拼被盗自行车的修理点、旧货交易市场、废旧收购站(点)、出租房屋、施工工地等,将逐一登记造册,对非法经营和交易自行车场点和黑市交易将彻底取缔。同时,根据自行车停放地点、时间、场所等情况,在公共场所,参照“门前三包”的办法,要求由经营单位负责看管。
此外,活动要求,有关部门加快落实自行车销售企业登记购车者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及车辆信息并上报备案制度,逐步建立自行车信息管理系统和自行车被盗信息管理系统,以健全与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的比对机制,及时侦破偷盗自行车案件。同时,今后,对本人知道是被盗自行车而在自行车非法交易场所销售、购买的,没有依法应当出具的合法票据、证件牌照等证明材料的,将一律视为“明知”,对其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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