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自行车存车处的规划建设,将作为审查居住区、居住小区规划和公共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如未按照规定合理配置,将无法通过规划的审查;规划中配置了,实际未建设或不同步投入使用,也将无法通过竣工验收。
3月19日从福建省建设厅获悉,建设厅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城市规划,严格执行按城市居住区、居住小区公共设施的规模合理配置一定比例的自行车存放处的有关规范。要求城市居住区和居民小区自行车存放处的布局要采用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并考虑未来发展的需求。自行车存车设施应做到与公共设施、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据悉,这是福建省建设厅配合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作出的措施之一。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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