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新政打破垄断 免购置税意义何在?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4/7/23   浏览3454次   

诟病已久,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因素,正因为国务院办公厅(以下简称“国办”)出台的新政,而逐渐化解。无论是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打破区域垄断,还是免除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一系列保障举措仿佛一套“组合拳”,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尽快打开了局面。

 

免除购置税“真金白银”的鼓励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颁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给予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时间范围圈定在: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扶持对象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给予免征车辆购置税。

 

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张小虞在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时表示:新能源汽车免除购置税政策,是一项“真金白银”的利好政策,对于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具有十分积极的历史意义。

 

回顾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汽车和钢铁两大产业,率先享受“产业振兴”政策的红利。正是当年购置税减半政策、老旧机动车报废补贴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直接引发了汽车市场的火爆。

 

张小虞还表示:免除购置税的政策,更应该长期执行,作为一种长效的方法予以坚持。避免政策执行“打鸡血”,引发市场提前释放。预计到2018年,会根据此前政策执行的效果,进一步采取延续性措施。

 

诟病已久,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因素,正因为国务院办公厅(以下简称“国办”)出台的新政,而逐渐化解。无论是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打破区域垄断,还是免除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一系列保障举措仿佛一套“组合拳”,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尽快打开的局面。

 

不仅如此,“意见”还提出: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或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插电式混合动力更被看好

 

国务院这次公布的指导“意见”,另外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打破地方垄断,改变了以产品目录为准入门槛和补贴的依据,转而以技术标准统一执行。

 

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产品目录》。只有进入“目录”的车型和产品,才能享受地方优惠政策的支持。当时就曾有媒体质疑,新能源汽车的地方保护主义“换汤不换药”。

 

插电式混合动力有望更受关注

 

不仅如此,各地方出台的新能源鼓励措施,对具体技术标准的认定也不尽相同。上海市政府出台的《鼓励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实施暂行办法》,就将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归为可推广的新能源车范围。对汽车企业而言,不同的技术标准要求,必然增加企业研发成本,同时也给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造成混乱。

 

从产业链角度入手,“意见”还特地强调了“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的融资需求。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增加其支持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资金,建立长期稳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

 

相比之下,“意见”不仅涵盖了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包括增程式),还将更具未来性的“燃料电池”技术纳入鼓励范畴。不仅具有广泛意义,还给新能源汽车将来的发展,流出空间。同时对打破地方垄断,具有引导意义。

 

相比纯电动和燃料电池,插电式混合动力(包括增程式)车型更被看好。一方面,在美国市场,以通用Volt、丰田普锐斯(插电式)和福特C-MaxEnerg为代表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也更受消费者欢迎;另一方面,插电式混合动力的技术也更为稳妥,以电驱动为主,燃油为辅的模式,可以消除很多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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