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的士将现中山街头

来源:中山日报      2014/8/11   浏览4560次   

昨日,记者从市交通局获悉,该局正在进行出租车新增运力,尤其是新增电动车辆等新能源车的调研。同时,记者也了解到,今年7、8月陆续有230台出租车营运证到期,由于新增运力方案仍需研究,将允许这部分车辆在特殊过渡期内继续运营。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采取措施保障这批出租车的安全运营,同时确保年底前替换过期车辆,结束过渡期。

 

■中山将出现电动出租车

 

2009年,中山启动了天然气加气站项目建设,并着手推广新能源车的普及。目前,我市现有的1581辆出租车中已经有1540辆用“烧气”取代“烧油”。按照一吨新能源燃料取代1吨燃油能减少1吨左右二氧化碳的算法,新能源出租车的普及为全市低碳环保作出突出贡献,而“烧气”的低成本也得到广大出租车司机的欢迎。

 

但“压缩天然气”取代“汽油”仅仅是我市推广新能源车辆的第一步。

 

“我们正在进行电动出租车的调研。”昨日,市交通局公交科科长宫力告诉记者,交通局正在制定出租车新增运力的方案,同时进行电动车等新能源车辆的市场调查和可能性研究。

 

但与此同时,我市今年7、8月将陆续有230台出租营运汽车从业资格证到期,宫力表示,由于新增运力仍在调研,补充运力受到影响,不能及时供应新的车辆替换过期车辆。

 

“但我们又不能让这230台出租车,共400多名司机暂停营业,这会对他们的生计造成严重影响。”宫力说,他们在接到出租车公司及这部分出租车驾驶员的反馈后,采取了一个特殊过渡期的做法,让这部分出租车在受限和保障安全的情况下继续营业。

 

“与此同时,交通局也加快了补充运力的步伐。”宫力表示,交通局将补充运力作为优先环节,从新增运力方案中单独“拎”出,目前已经进入招投标环节,确保年底之前新车换旧车。

 

■过期出租车限中山境内运营

 

宫力介绍,按照《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出租汽车的经营权期限为5年至10年。在上述年限内的具体经营期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目前,中山的出租车经营期为6年,即使适当延长半年左右的运营期也不违反相关规定。

 

“而且营运车辆的使用期限是8年,营运证过期的出租车是可以当做私家车来使用的。”宫力还表示,为了确保安全,这部分营运证过期的出租车并没有超过报废期限,同时必须经过年审、定期维护等安全检测,驾驶员也必须购买商业险和交强险等保障。

 

“我们还要求这些出租车不能离开中山运营。”宫力介绍,交通主管部门会通过车载GPS监控,一旦发现驶离中山,将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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