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报告:加快统一中外资银行监管标准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7/3/23   浏览2997次   

银监会昨日发布报告说,将不断完善外资银行审慎监管体系,加快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监管标准的统一。

这份《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报告》(下称《报告》)发布时间曾几经推迟。《报告》表示,中国高度关注开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不断完善外资银行审慎监管体系,采取更系统、更深入、更专业的监管措施,维护中国银行体系安全。

银监会在《报告》中说,在下一阶段的开放中,中国要加快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监管标准的统一,特别是统一中国境内注册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的监管标准。对外资银行将实施合并监管,监控单家银行在华所有分支机构的整体风险,防止监管套利。

《报告》进一步表述称,特别是完善外资银行公司治理、跨境交易、资产转移以及母行对在华机构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银监会表示,外资法人银行及其下设分行的注册资本和营运资金与中资银行保持一致。外资法人银行应遵守与中资银行相同的资本充足率、授信集中度等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在宏观监管方面,《报告》称将监测分析外资银行跨境资金流动,监控大规模、非正常跨境资金流动;开展高风险机构和新型业务的系统性检查,有针对性地实施专项检查。

对于外资银行入股中资银行,《报告》表示,综合考虑市场布局、公平竞争以及金融服务充分性等因素,中国将协调推进外资银行通过自身商业存在和投资入股中资银行在中国的发展,同时,重点防止利益冲突并限制市场垄断行为。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五年来,在华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从190家增加到312家。截至2006年12月底,在华外资银行本外币资产总额1033亿美元,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1.8%。

此前,中国监管部门已经出台了系列措施加强对外资银行的监管,如要求外资银行母行承诺无条件承担在华分行全部债务,要求外国银行分行境内本外币资产余额不得低于境内本外币负债余额等。

对于少数违反法律法规或不审慎经营的外资银行,中国加大了风险防范和查处力度。《报告》显示,针对近年来查出的大额虚假交易、超范围经营人民币业务、关联授信严重超标等问题,先后取消了9名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罚款金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

记者: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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