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方案》中明确提出,到2015年底,全市将推广新能源汽车1500辆,其中2014年推广540辆,2015年推广960辆。这标志着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路线图”初现雏形。
据介绍,初期将重点在公交、出租以及公务等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同时引导和鼓励私人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根据《方案》要求,到2015年底累计推广600辆新能源客车,减少景区和城市中心区公交尾气排放。
绍兴将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模式,扶持民营资本开展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微公交”形式的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前期考虑在车站、旅游景点、学校、政府机关等附近设立10个左右新能源汽车租赁网点,每个网点30辆车,采用按时计费的方式提供汽车租赁服务。根据运营情况,今后还将逐步增加布点,扩大覆盖范围。
该市还将先期提供200个新能源出租车营运指标,引导社会资本组建新能源出租车公司,参与新能源出租车营运。同时,还鼓励传统出租车服务公司在更新和新增出租车时选择新能源出租车(比例不低于50%),并对使用新能源出租车的公司给予适当的营运指标奖励。
该市还将尝试纯电动汽车社区团租模式,鼓励条件适合的社区与纯电动汽车租赁企业开展合作,在社区居民中推广纯电动汽车“团租”,居民每年缴纳一定金额的费用(包括车辆保险费、押金、租费等),可获得纯电动汽车一年的使用权。
《方案》还提出,绍兴市将通过逐步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布局,积极引导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增强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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