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集体涨价涉嫌价格联盟

来源:青年时报      2007/3/23   浏览5924次   

一辆杭产电动车要涨30-80元,消费者对涨价幅度表示尚能接受;而经销商们等着厂家发来通知,以调整电动车的出售价格;但杭产电动车企业以协议形式集体涨价,受到了权威部门的质疑……昨天,时报报道《杭产电动车今起集体涨价》后,各方做出了不同的反应。

消费者:可以理解,但质量要跟上

昨天,记者在文二路杭州华东电动车市场和庆春路“电动车一条街”上发现,很多经销商从时报上了解到“杭产电动车集体涨价”的消息。他们表示,现正在等厂家的通知,以调整出售价格。

销售“樱花之恋”电动车的胡女士说,前几天就听厂家说要提价了,平均每辆车进价要高100元。

“飞时达”电动车的销售小姐说,原来售价300元左右/组的电瓶,现在已涨到了360-380元/组,就连旧电瓶的回收价都已达到了104元/组。电瓶车整车涨价,也就是这两三天的事儿。

“没有办法的办法了!”嘉兴菲利普电动车的经销商黄吉认为,杭产电动车集体涨价是有苦衷的。“铅价涨得太厉害了,而铅是电动车电池的主要原料。”黄吉认为,这次总体价格涨得并不大,工业企业要提价也是能理解的。“消费者应该能接受这样的价格,对市场影响不会很大!”

绿源电动车生产厂家老总倪捷表示,铅等原材料大幅上扬,对其压力也挺大的。但他认为,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调价是企业自身行为,他不会参加任何集体调价行为。目前,绿源电动车也没有考虑调价。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正在选车的消费者,他们大多表示,如果厂家因原材料涨价而提价,这是可以理解的。一位张大伯说,现在做生意也不容易,但涨价同时,希望车子质量和售后服务要跟上。

省消保委:企业间不能形成价格同盟

“又是价格同盟!”一说到这次杭产电动车集体涨价,浙江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叶元春马上回忆起去年初杭城驾校统一收费的事件,“上次是驾培协会组织发起的,这次是个别企业发起的。虽然主体不同,但仍然有问题存在。”

对此,叶元春表示,我国《价格法》及国家发改委《关于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都明确规定,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来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实行价格垄断。杭州地区各电动车厂家以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约定所有整车厂家原有价格体系统一调整的做法违反了上述规定。

叶元春还说,目前我省电动车行业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部分企业亏损的状况可能客观存在。企业间不正常的低价竞争可能也是导致行业赢利状况不良的原因之一。企业应当通过加强成本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等方式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赢利能力。企业完全可以根据经营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对价格及时进行合理调整。但是,企业间不能以价格协议的方式形成价格同盟。为此,建议企业放弃上述做法,希望行业协会能进一步加强引导,倡导行业自律,促进电动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物价部门:涉嫌价格联盟,将介入调查

“这是违法的,应坚决制止!”昨天上午,杭州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局长王卫东在电话中向记者说。

随后,该局特向时报发来了书面意见:电动车在价格管理上实行市场调节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根据我国《价格法》有关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经营者应当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经营者有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的权利,但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这次电动车集体涨价事件,王卫东表示,其行为已涉嫌价格联盟,违反了我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介入调查,坚决制止此类不正当价格行为。

■链接 杭州驾校联盟事件

去年春节过后,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举行了行业大会,统一表决了一个“学车统一价”的规定,学车一律都是3780元。

消息发布后,在多方压力下,驾培协会内部很快出现分歧,部分成员开始动摇。而后,协会达成共识,终止统一收费。去年2月13日,该协会召开常务理事会,商议后达成决定:鉴于“统一价”制度招致社会议论较多、时机不够成熟等因素,从15日开始停止统一收费,并要求驾校反对低成本的无序价格竞争。(向红英)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