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接近尾声 10月1日起无牌上路将被罚

来源:互联网      2014/9/19   浏览4357次   

[摘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从7月1日开始,柳州市柳城县交警大队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截止9月18日,共为13000辆电动车办理了注册登记,仍有一部分车辆未办理上牌手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从7月1日开始,柳州市柳城县交警大队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截止9月18日,共为13000辆电动车办理了注册登记,仍有一部分车辆未办理上牌手续。

 

据了解,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将从10月1日起停止办理,而在准予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目录中的电动自行车将长期办理上牌业务,届时,交警部门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项“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对无牌上路电动自行车处以50元的罚款。

 

考虑地域、路途等因素,为加快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柳城交警大队在冲脉、沙埔、凤山、六塘、太平、东泉、古砦等7个人口密集、电动车多、路途遥远的乡镇派出所增设了电动车上牌业务办理点,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车上牌。

 

本县户籍的车主只需携带身份证、电动车购车发票、电动车合格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籍人员除应提交上述材料以外,还需携带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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