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电动车“蝶变” 亟待政策扶持

来源:中国联合商报      2014/9/22   浏览5516次   

[摘要]从2009年到2013年,微型电动车产销量年年快涨,总保有量已近百万辆。雷丁、御捷、道爵、力通、宝雅、时风等一批微型电动车企业逐渐崛起,目前山东一个省的微型电动车产量已经超过20万辆,微型电动车正在经历从量变到质变的“蝶变”过程。

从2009年到2013年,微型电动车产销量年年快涨,总保有量已近百万辆。雷丁、御捷、道爵、力通、宝雅、时风等一批微型电动车企业逐渐崛起,目前山东一个省的微型电动车产量已经超过20万辆,微型电动车正在经历从量变到质变的“蝶变”过程。

 

9月3日下午,来自投资界和汽车界的专家、企业家齐聚济南,通过一场题为“微电蝶变”的研讨会,从需求和政策两个角度预测微型电动车即将迎来大发展时期,并共同呼吁对微型电动车的政策尽早放开。

 

权威消息显示,“电动车百人会”自今年5月5日成立以来,将微型电动车(也叫低速电动车)的发展和管理问题列为首个解决问题,并已经展开大量调研,相关管理政策呼之欲出。

 

市场催生微型电动车

 

当前,微型电动车市场在国内三四线城市发展十分迅速。据了解,2013年根据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仅山东省就销售了12万辆微型电动车。未来满足农村和小城镇市场需求的小型纯电动汽车市场可以达到1.5亿辆。

 

微型电动车时速不高,价格主要集中在3-5万元之间且使用成本低,基本能够满足农村和小城镇消费者的用车需求。

 

“我们的指导思想是做老百姓买得起,用得起的产品。与传统汽车相比,微型电动车的使用费很低,一百公里10度电,差不多五到六块钱,是正常油价1/10。一年费用加上电池消耗总共也就在三千到四千元,总体费用基本上是燃油车的1/6到1/8。微型电动车的消费群体非常巨大,而且是真正有潜力的消费群体。”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薛兴震如是说。

 

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刘刚教授表示,中国新能源汽车已经由孕育期步入市场导入期,微型电动汽车是产业发展的突破口。“中国的电动汽车主导产品已经开始出现,就是微型电动车产品。这种车型售价在3万—5万之间,存在大量的刚性需求,而这个需求与中国的城镇化正好撞在一起。”

 

无论是从技术还是从市场的角度看,微型电动汽车都是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突破口。从技术角度看,现有的电池驱动技术暂时无法替代燃油驱动技术。从市场需求看,中国最有潜力的市场是中低端市场。从政府扶持看,不可能长期动用国家财政资金补助一个产业,企业和产业的自生能力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因而,中国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突破口是微型电动汽车。在此基础上,通过技术进步和升级,逐渐向中高端市场拓展。

 

上海新能源汽车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缪文泉认为,微型电动车是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贡献,要理直气壮地谈分类管理。低速电动车能够在市场容量最大、使用领域最广的领域构建最具竞争力的产业链。对照电动汽车,低速电动车的显著标志就是3万元/辆左右的价格,按照摩托车进行管理,可以降低使用成本,市场需求量可以稳定在每年500万辆左右。

 

微型电动车也催热了相关零部件产业的发展。“不考虑生产装备的投入,车辆产品就能够形成1500亿元/年的市场规模和300亿元/年以上的毛利,可以迅速拉动电池、电机、驱动器及功率器件等整个产业链的规模,并促进自主零部件的发展。因此,低速电动车可以对电动汽车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产业规模的扩大,将提高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运行效率,降低了全产业链的成本。”缪文泉强调。

 

企业规范或将先行

 

微型电动车也叫低速电动车,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它没有明确的规定,现有的新能源汽车的管理办法也没有覆盖,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系统的管理办法针对其出台。

 

“如果国家政策能在今年年内或者明年年初顺利出台,意味着这个市场爆发期真正到来。”第一电动网CEO庞义成表示,一旦合法化、规范化管理微型电动车,带来的结果就是会有大量的要素进入这个市场,包括投资机构和其所代表的庞大的资本市场,当然还包括技术、管理。

 

在政策空间逐渐明了的前提下,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对微型电动车产业的大规模进入,将成为今明两年推动行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

 

资本市场对微型电动车板块的关注正在迅速提升。华泰证券(601688,股吧)研究所副所长姚宏光认为,低速电动车市场将成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助跑器。因为这类车物美价廉,广为草根民间接受,9100万辆两轮摩托车,以及1.2亿辆电动自行车的用户是其潜在消费群体。

 

然而,由于标准和管理制度的缺失,微型电动车行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痛点。短期来看,企业和产品良莠不齐,市场竞争混乱无序,发展方向不明。长期来看,交通管理、电池回收等未解症结制约着行业健康长久的发展。

 

不仅如此,目前低速电动车产业正处于培育期,普遍存在资金紧缺,甚至是生产条件不足的情况,未来两三年内,可能会普遍存在供给瓶颈。

 

目前,虽然国家相关部委并未明令禁止生产微型电动车,但也没有出台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政策法规。而微型电动车市场的迅速发展则使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地方法规。

 

2009年8月,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适用于在山东省境内从事低速电动车生产的企业及产品管理;对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备案管理,采用发布《山东省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目录》的方式进行。2011年,山东省又发布实施地方性行业自律性企业标准《低速电动汽车通用技术条件》。

 

2013年底前,山东淄博、聊城、济宁、潍坊昌乐、德州、德州陵县均发布了地方性小型电动汽车管理办法,明确了低速电动车的限行1级以下(含1级)公路行驶,号牌为绿底电动汽车号牌,以及需要的驾驶证为C2或C3及以上,以及规定了报废年限等。

 

另外,河北邢台、湖南娄底、湖北襄阳、河南洛阳、安徽阜阳、江苏省、广东省、浙江省也都陆续出台管理办法或产业发展规划。

 

 据了解,对于微型电动车,主管部门最后进行了密集的调研,最终方向是确定的,就是把这个法外产业纳入到法制规范当中来。实际上,关乎低速电动车管理的核心问题包括:技术标准、铅酸电池问题以及准入门槛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微型电动车已经开始在中高端车型上由铅酸电池向锂电池切换。缪文泉表示,政府不应强制,而应导引导使用锂电池。“政府可以仅对锂电池补贴,一度电补贴10%或者20%,我认为补到20%就很有竞争力。”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