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电动车将有身份证 被盗车辆追回可凭证返还

来源:温州网      2014/9/25   浏览7979次   

[摘要]二轮电动车(以下简称“电动车”)方便快捷,是市民常用代步工具。因为没有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存在电动车被盗后难寻回的问题。

二轮电动车(以下简称“电动车”)方便快捷,是市民常用代步工具。因为没有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存在电动车被盗后难寻回的问题。记者昨从市公安局获悉,10月9日起,公安部门将开展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工作,以减少此类情况的发生。家有“电驴”的你,到时记得为你家“爱驴”领本“防盗证”吧。

 

没登记

赃车找不到主人

 

目前全市约有120万辆电动车。近年来,我市盗窃电动车案件呈高发态势。由于没有登记备案,破案后缴获的电动车人赃对应情况较差,存在人到案但追不到赃,或是查到可疑车但査不到人的情况。很多收缴的车辆难以交还失主。

 

鉴于此,市公安局决定通过物联网技术和登记备案管理手段,加强电动车盗窃案件防控工作,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备案登记需要电动车车主的实名,将车主信息与电动车信息挂钩,全程免费。登记备案后的电动车将取得一个由公安机关编制的代表车辆和车主信息的登记备案号,车主将免费获得一本“二轮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证”。一旦车辆被盗且被查获,可凭登记备案信息予以返赃。

 

这次登记

不是给车上“牌照”

 

根据车主个人意愿,已登记备案的电动车,还可以安装智能防盗终端和登记备案号牌。市公安局电动车防盗工作具体负责人胡绍耀警官介绍,安装智能防盗终端和登记备案号牌一律自愿,两者共只需支付35元设备费。装上这一装置后,车辆行驶轨迹能被警方设置在全市的各个监控点获取,对电动车防盗很有效。是否投保车辆被盗险、人身伤害险,由车辆所有人自愿选择。

 

11月26日起,公安机关将加大路面检查力度,对未办理防盗登记备案,且无法提供合法购买证明的电动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予以扣押,查明来源后依法予以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这种登记备案不涉及电动车在交通管理方面的车辆性质认定。也就是说,登记备案并非给电动车上“牌照”。另外,此次登记备案只针对二轮电动车,并不包括三轮电动车。

 

如何登记备案?

【2014年10月9日前购买的电动车】

 

由公安机关组织集中登记备案。集中登记备案的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至2014年11月25日,登记地点为现住地派出所(或就近派出所)指定的地点。

 

(一)车辆所有人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购车发票(或盖章收据)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与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其中车辆所有人与代办人为非本地户籍人员的还需持有“e居卡”,经公安机关查验之后予以登记备案,并发放《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证》。

 

(二)对无法提供合法购买证明的,公安机关原则上不予办理登记备案。但在2014年10月9日之前购买,确系个人所有,且所有人本人当场签署统一格式的《电动车来历承诺书》,购买安装防盗装置与登记备案号牌的,公安机关酌情予以登记备案,并发放《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证》,每人限登记备案1辆。

 

【2014年10月9日后购买的电动车】

 

由电动车经销点负责登记备案;同时,车辆所有人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购车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与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其中车辆所有人与代办人为非本地户籍人员的还需持有“e居卡”,到辖区派出所指定的地点交验相关证明及车辆,领取《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证》。

 

对话 电动车备案几大好处

 

对于我市开展电动车登记备案,昨天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公安局基层基础支队相关负责人胡绍耀(以下简称胡)。

 

记者:为何要登记备案

 

胡:目前,电动车不像摩托车有进行登记并发牌,也没有纳入交警部门的管理。由于没有登记备案,破案后缴获的电动车人赃对应的情况较差,有的是人到案但追不到赃,有的是查到可疑车但査不到人,使一些案件破获、车辆收缴之后无法返还给失主。开展电动车登记备案,主要是解决这一难题。

 

接下来,在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平台“平安温州”上,将同步推出电动车备案和查询服务,市民只需登录官方微信,选择电动车预登记操作地址,根据提示输入并提交相关电动车预登记备案信息,并上传电动车图片信息,预登记成功后将获得用户预备登记编号。

 

记者:备案的好处是什么

 

胡:电动车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后,将取得一个由公安机关编制的代表车辆和车主信息的登记备案号,相当于一个“身份证”。一旦车辆被盗后被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可凭登记备案信息予以返赃。

 

我们将在已登记备案的电动车上安装一个智能防盗装置。该终端基于物联网技术,通过追踪平台,可实现智能防盗功能,获得被盗车辆的更多线索,同时有助于公安机关打击盗窃车辆和销赃的犯罪嫌疑人。

 

记者:备案费用多少?还要保险吗?

 

胡:费用只有防盗装置每一套35元。另外,还引入了商业被盗险,包含车辆被盗险和人身伤害险,一年保费为20元,在车辆被盗报案后,经一段时间仍未找到,保险公司将给予车主600-1200元的赔偿。但这个是由车辆所有人自愿选择投保。

 

■提醒

谨记“三大注意”

 

一、2014年10月9日之后购买的电动车,由电动车经销点负责登记备案;同时,车辆所有人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购车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与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其中车辆所有人与代办人为非本地户籍人员的还需持有“e居卡”,到辖区派出所交验相关证明及车辆,领取《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证》。

 

二、2014年10月9日之前购买的电动车,由公安机关组织集中登记备案。集中登记备案的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至2014年11月25日,登记地点为现住地派出所(或就近派出所)指定的地点。具体办理事项如下:

 

(一)车辆所有人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购车发票(或盖章收据)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与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其中车辆所有人与代办人为非本地户籍人员的还需持有“e居卡”,经公安机关查验之后予以登记备案,并发放《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证》。

 

(二)对无法提供合法购买证明的,公安机关原则上不予办理登记备案。但在2014年10月9日之前购买,确系个人所有,且所有人本人当场签署统一格式的《电动车来历承诺书》,购买安装防盗装置与登记备案号牌的,公安机关视情予以登记备案,并发放《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证》,每人限登记备案1辆。

 

三、2014年11月26日集中登记备案期满之后,公安机关将加大路面检查力度,对未办理防盗登记备案,且无法提供合法购买证明的电动车,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予以扣押,查明来源后依法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