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黑车厦门拟试行自行车“实名制”

来源:海峡网-厦门日报       2007/3/28   浏览6148次   

核心提示

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全国每年被盗自行车近400万辆,其中电动自行车70多万辆,经济损失超过20亿元。近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决定,2007年3月至7月,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理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等)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在此背景下,此次我市提出的自行车“实名制”等一系列新举措,引起了记者关注。不过,更值得关注的,或许是盗车背后的深层次问题……

昨日,市公安局、综治办、规划局、建设与管理局、贸发局、工商局、质监局等7部门在联合召开的反盗车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厦门将“落实自行车生产企业车辆编码要求,完善自行车管理档案,落实自行车销售企业登记购车者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及车辆信息、报备要求”。这意味着,我市首次明确表态将试水自行车“实名制”,今后市民买车也许都得带上身份证。

不过,相关部门也表示,关于“实名制”的相关细则,目前尚在研究制定中。

发布会透露,3月到7月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而会上提出的“买黑车的也要被拘留”、“建立盗车者和赃车‘黑名单’”、“举报赃车最高奖10000元”等打击盗车犯罪的新举措,也备受媒体关注。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有关部门。

自行车购销实施“实名制”

问:这次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对象是什么?

答:盗窃自行车团伙;收赃场点业主;销赃场点业主;发现自行车窝赃而不报告的出租房主。

问:整治的重点部位是哪些?

答:非法交易自行车的旧货交易市场、废旧收购站(点)等场所;收赃、销赃的自行车维修点;易发生自行车被盗的重点地区和场所;易作为窝赃场所的出租房屋、废旧仓库、施工工地。

问:整治的重点地区在哪里?

答:根据我市对去年自行车被盗问题的情况分析统计,我市这次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地区是思明区和湖里区。去年我市共发生盗窃自行车案件2980起,其中思明区发生1150起,占发案数的38.6%,湖里区发生1497起,占发案数的50.2%。

问:整治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答:居民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均设置自行车存放库(点),在繁华商业地段街道两侧和公共交通转乘站(点)增设公益性自行车集中存放点,并设专人看管。彻底取缔非法设立的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及收购赃车的废旧收购点、自行车维修点。建立完善自行车、被盗自行车、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盗车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强自行车源头管理,落实生产企业自行车编码要求,完善自行车管理档案,落实自行车销售企业登记购车者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及车辆信息、报备要求。

繁华地段将设公益性存放处

问:这次专项行动整治要达到什么目标?

答:盗窃自行车高发区域、部位得到及时整治。居民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均设置自行车存放库(点),在繁华商业地段街道两侧和公共交通转乘站(点)增设公益性自行车集中存放点,并设专人看管。彻底取缔非法设立的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及收购赃车的废旧收购点、自行车维修点。自行车管理办法科学完善,群众自防意识普遍增强,自觉不购买来路不明自行车。建立完善自行车、被盗自行车、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盗车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强自行车源头管理,落实生产企业出售车辆登记和购车登记报备等工作。

举报赃车最高奖1万元

问:公民举报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在什么情况下可得到奖励?

答:公民举报盗窃自行车、销售或窝藏被盗自行车等违法犯罪人员,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依照《厦门市群众举报自行车违法犯罪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奖励金额高于国家定的标准。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问:《厦门市群众举报自行车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具体规定有哪些?

答:1、举报抓获盗窃、收赃、销赃、窝藏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1人、收缴被盗自行车1辆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元奖励。2、举报抓获盗窃、收赃、销赃、窝藏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2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2辆以上的,视情况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奖励。3、举报抓获盗窃、收赃、销赃、窝藏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10辆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4、举报查破重大盗窃自行车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销售、窝藏窝点,并且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20辆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奖励。5、举报破获重大盗窃自行车团伙犯罪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50辆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买黑车可能被拘留

问:公民或单位购买或窝藏被盗自行车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规定,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三项“明知是被盗自行车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的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依法予以劳动教养。

问:“明知是被盗自行车”具体如何定性?

答:包括三种情形:(一)在自行车非法交易场所销售、购买的;(二)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购买的;(三)没有依法应当具有的合法票据、证件牌照等证明材料的。

问:自行车被盗后应怎么做?

答:应及时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公安机关查获被盗自行车后,依据公民报案凭证发还自行车。[$page]

新闻纵深

盗车背后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最近,市民陈先生试图挑战“没丢过车的不算是厦门人”的说法。打从买回那辆自行车后,他就一直小心翼翼,且不说大多数时间都把车藏在家里,即便偶尔外出,也必是把车停在有人看管处。然而,元宵节那天,他还是“着了道”。“我在一家电器店里逗留了不到十分钟,出来时车就没了!”他无奈地说。

在我们身边,像陈先生这样的“丢车族”数不胜数,以致“没丢过车的不算是厦门人”的极端说法一度盛行。当然,理智地看,丢车并非厦门的专利;甚至可以说,因为公交系统的发达,厦门人丢车还算是少的。不过,从某种意义上看,这句挺“愤青”的话,还是反映出盗车贼在厦门的猖獗。那么,盗车贼赖以生存的民间土壤是什么?这些被偷走的车最终都流向何处?记者就此进行了一番调查。

黑车市场阴影下的郁闷车行

C老板一再交代记者,不要将他的名字透露出去,甚至连姓氏都不可以。“如果不是要关门了,我一定不会跟你谈这些。”望着身后那间耗尽自己半生积蓄、如今却门可罗雀的自行车行,他黯然说道。

C老板的车行开在我市某知名二手车市场方圆500米以内。原本以为这里买车的人多,没想到结果截然相反。“常常有顾客过来,一问价钱,到外面对比一下,就再也不来了。”C老板口中的“外面”,指的就是二手车市场。二手车以低廉的价格将车行里的新车彻底打败;尽管车行经济效益总体还过得去,可看着那些倒卖来历不明的自行车的贩子们生意比自己红火,C老板还是觉得心里火辣辣地疼。

“那就是黑车!”C老板说,尽管不排除真有人转让二手车,可这一带的旧车绝大多数是偷来的。“我亲眼看见,有的人三天两头骑车过来,交给长期在这里卖车的人,然后拿走一笔钱。这能是自己的二手车吗?”C老板说,还有一个曾在他那里讨茶喝的卖车人,直言车是偷来卖的,因为自己“最近手头紧”。

“其实警察抓得挺紧,”C老板说,每次集中清查过后,黑车市场就会萧条一阵,他的生意随之红火几天,这也是他本人多次抑制住内心冲动、最终没有涉足黑车买卖的原因。“可卖黑车的也很狡猾,一看风声不对就躲起来;现在,他们都不会笨到推着车出来卖了,而是跟警察打起了游击。”

根据C老板了解的“内部消息”,一辆被盗的自行车,往往要经过“转移-撬锁-重新喷漆-部分零件改装”,面目全非之后,才会被转卖给专门卖黑车的人。流水线式的经营手段,让盗销链条的上家和下家保持了一定的稳定性和隐蔽性,外人轻易难以打入;而黑车贩子更有一套严密的“经营哲学”,“宁可错失千人,不可错信一个”,而且他们认为可信的每个买家,都要跟着他们兜好大的圈子,才能最终看到自己要买的车。

学生、外来工在“支撑”黑车市场

可以确定的是,黑车市场还不是失窃车辆的“终点站”。那么,究竟是谁在支撑庞大的黑车市场呢?“学生,尤其是大学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看惯了来来往往的买车人,C老板肯定地给出了这样的答案。历经半个月,我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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