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禁行首日超标电动车明显减少

来源:长江日报      2014/10/2   浏览4820次   

[摘要]昨日起,我市三环线内全面禁行超标电动车,电动车黄色牌照一律作废,上路按机动车进行管理、处罚。

昨日起,我市三环线内全面禁行超标电动车,电动车黄色牌照一律作废,上路按机动车进行管理、处罚。记者随交警上路执法,发现超标车的数量较之前明显减少,但仍有少数人抱着侥幸心理顶风上路,地铁口、车站附近仍有“电摩的”聚集。

 

超标车明显减少

 

昨日上午9时许,江汉交通大队民警来到汉口火车站广场。“明显发现超标电动车少了很多,”路口民警告诉记者,哪怕是前几天,过路口时都有大量超标车,“但是今天明显少了。”

 

骑着白牌车的刘女士表示,自己是前天更换的白牌车。

 

不过还是有部分车主,抱着侥幸心理上路。上午10时,民警在广场外拦下一辆黄牌电动车,车主李某振振有词:“我晓得黄牌不能骑,不晓得警察会管这么严呀!”

 

昨日,江汉交警在路上暂扣了13台超标电动车。

 

记者沿途探访,发现路上的超标车的确少了,但在部分地铁站口、公交车站、长途汽车站附近仍然有“电摩的”的身影,询问周围群众“走不走”,骑的都是超标车。

 

快递行业车辆需办专用证

 

“不让骑,白牌车根本送不了货啊!”昨日在常青路上,一个被拦下的快递小哥非常郁闷,“用面包车,油钱可受不了,进出也不方便,怎么办?”

 

交管部门介绍,为确保邮政、煤气、快递等特种行业运输需求,将由联合相关部门对特种行业的超标电动车驾驶员核发专用工作证,在交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上路运输。

 

民警将严格核查,上路车辆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或者经核对不相符的,一律按照机动车管理规定予以扣留,依法处理。如果使用核发证件骑车违法载人,也将取消相关资格。

 

节后全市大规模整治

 

昨日起,对超标的黄牌、无牌、套牌电动车依照机动车(摩托车)进行管理,上路行驶将被暂扣,并可罚款或拘留。驾驶人持有摩托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以“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持有非摩托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以“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合并处以400元罚款,行政拘留10天;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合并处以12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天。

 

此外,驾驶超标车运营载客的,扣押车辆,处3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有机动车驾驶证的,还要并处吊销驾驶证。

 

10月8日起,全市将开展大规模整治超标电动车和非法营运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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