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辆未具体设置时速,甚至没有任何时速标识的涉嫌超标电动自行车,在10日上午被工商人员封存。
一辆未具体设置时速,甚至没有任何时速标识的涉嫌超标电动自行车,在10日上午被工商人员封存。
城区大队民警对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警告教育,派发宣传单张
一辆未具体设置时速,甚至没有任何时速标识的涉嫌超标电动自行车,在10日上午被工商人员封存。据了解,虽然过渡使用期限已经超过半年,但中山仍有企业、商家在生产、销售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10月10日当天,市公安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开展首次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同时配合市工商局清查经销单位或商铺违规售卖超标电动车行为,质监部门也进入电动自行车厂家开展抽样、查处工作。
重点整治超速、无骑行装置车
去年3月29日,中山市公布实施《中山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规定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为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使用期限,过渡期结束后,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在全市范围内生产、销售和上路行驶。目前,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使用期限已经超过半年,但个别企业、商家仍在违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为此,从10月起至12月底,市公安交警、工商等职能部门开展为期3个月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10月10日,市交警支队组织各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其间,各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在超标电动自行车较为集中的路段设立固定执勤点开展警告教育,重点整治仪表盘时速超过20公里,且无骑行装置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工商抽检涉嫌超标车28批次
10月10日上午,交警城区大队南区中队在环城市场等路段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其间,民警对每一辆途经执勤点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截停检查,对违规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的,给予警告,并向每一名电动自行车或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派发宣传单张。据统计,当天,市交警支队共派发宣传单张8426份,警告教育2728人次。
当天下午,市交警支队组织民警配合市工商局前往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或商铺清查。在清查东区孙文东路的一家“台铃电动车凯旋车行”商铺时,发现该款电动自行车仪表盘上有的显示最高行驶速度达60km /h,有的只标示为“P”、“L”、“M”、“H”,没有具体的设置时速,有的甚至没有任何标识。对此,工商执法人员抽取了两辆涉嫌超标的电动自行车送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进行鉴定,并封存了另外6辆涉嫌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对经检测超标的,将依法立案查处。当天的清查行动中,市工商部门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店140家,抽检涉嫌超标的电动自行车28批次;市质监部门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2家,每家企业抽样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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